讨论:台湾大学嘻哈文化研究社
AT在话题“疑问”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疑问
我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我写了这个条目后被判定有宣传意味被删掉后。现在的创立者只是拿我当初内容作删减就能重立条目,现有的内容完全是抄袭被删除的原条目内容,为什么这样是可以被允许的?那为何不是将我当初的内容删减至如此就好?每一个字都是我亲自打的、每一个来源都是我亲自找的,然后现在被判定成这个条目是它创立的,内容是他撰写的。这种行为实在不可取。希望当初提删的人跟现在的创立条目者可以表示一下@CreeperDigital1903:@Newbamboo:。郑水果(留言) 2021年8月30日 (一) 15:47 (UTC)
- @鄭水果:已还原编辑历史。--AT 2021年9月15日 (三) 16: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