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戊戌六君子

Aaa8841在话题“戊戌六君子之被捕及"遇害(?)"”中的最新留言: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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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六君子之被捕及"遇害(?)"

戊戌六君子#六君子之被捕及遇害
我能不能把此节标题的“遇害”改成“执行死刑”呢?在此用“遇害”一词并不中立,处决死刑犯难道是杀“害”他吗?一整个成王败寇逻辑,我想。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10:50 (UTC)回复

不觉得。遇害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不应该原创出“六君子被执行死刑”这一说。—Snorri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12:10 (UTC)回复
没有作错事却被人杀掉(例如奸杀、谋财害命、情杀)才叫遇害吧!?死刑犯通常是“处死”、“行刑”或“执行死刑”才是。没有犯死罪,被人罗织罪名,冤枉而死的死刑犯才称得上“遇害”,然而,六君子没有犯罪(死罪)吗?克劳棣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13:26 (UTC)回复
直接开个段落就四个字“执行死刑”算了,戊戌六君子五个字再加上不是纯粹废话么= =--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13:37 (UTC)回复
“处决”就完全可以吧....-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21:29 (UTC)回复
跑题一下:在段落标题中添加脚注并不能指出具体文字的来源,是否还需要更改这种用法?-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21:33 (UTC)回复
问题是这里不是一般的死刑犯,而是特定时代特定的人物特定的事件。报道、记载这一事件普遍使用的就是“遇害”,否则“戊戌六君子”本身就应该改成“1898年六男子”,要么也不中立了。—Snorri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22:12 (UTC)回复
普遍叫遇害,这本身也突出事件得到某些人的同情。--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02:01 (UTC)回复
克劳棣所提合理,但应可以不改,因其虽以结党营私乱政之死罪被捕,然未受合法刑事审判,且至宣统朝已平反戊戌党人,故用遇害称之可也。--Aaa8841留言2012年10月8日 (一) 17: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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