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聂永真

Pyrocolt在话题“关于“照片侵权删除”说明”中的最新留言: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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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

新手上路,请诸位编辑者不吝赐教!
特别请前辈慷慨帮忙,指出明确触犯标签的字句所在,以便在下有效率地依维基规则及大众公评合理改进。
感谢诸位贡献!Pyrocolt留言2013年7月25日 (四) 20:04 (UTC)回复

关于此条目“中立性与关注度”质疑之说明

首先谢谢前辈指教,为了向更多编辑者做出说明,特别记注于此:

在世人物关注度的部分,在下事先查询过百科规定~

A.‘评估主题是否得到了“世界范围的关注”’:中立地检视此人所得AGI资格,的确是世界性具权威的评比,也是专业同意该领域的最高成绩之一,相信符合收录维基的标准

B.‘作家、编辑或摄影师曾经出版书籍、影集,作品印数不少于5,000’:经调查确认,这个条件也确实不止一次达成

所以有了建立条目的想法。

已重新编辑页面,现在的版本在下认为皆为单纯事实陈述,没有宣传立场; 然而生手的眼光未必正确,欢迎所有前辈帮忙检视完善,
并烦请明确指点有问题的字句,因为单纯抽象的叙述规则,可能会出现彼此认知差异,以致一直找不到症结。


(目前在下采取的叙述结构是“职业-身份-学历-涉及领域-简单重要性”+“收录”+“相关连结”, 也撤除了外界所有具人味的报导和评论连结。希望能够符合审查标准。


其中文句提到的“大型”(规格认定)、“多次”(次数记录)、“首位”(历史证据)皆为第三方认定的具体陈述事实,并非宣传美化。
惟,要在页面加上举证,又涉及编辑获奖和作品资料内容(以致被贴上宣传标签),恐怕又产生问题循环...

在下阅览了一些类似资格的条目,但是相似的叙述甚至获奖条列并没有产生问题,是否还有在下没注意到的地方呢?新手深感疑惑和无所适从。

抱歉留言冗长,实在是很需要帮忙所以尽力叙述, 真的仰赖各位前辈的指导了, 再次鞠躬感谢!)
Pyrocolt留言2013年7月25日 (四) 21:37 (UTC)回复

“相关资料”之说明

所附连结均与条目有直接相关,
为该设计师曾贡献、受到评审或担任评审的大型单位。

列出的原因不为宣传而是真实记录,它们足以说明条目,也佐证此条目的存在必要。
同时,这几个连结,对于维基上许多设计相关条目也都是至要的。
它们在设计界的权威与重要性,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查询出并检视。

为避免争议,外部资料即使来自可靠来源,只要是报导评论等可能被判定为非中立的连结,全部取消。
另外也不仿效其他设计师的条目,将奖项和年表作品编入,以免被认定为自传或宣传。
这里只留下不带人性的简明事实。


维基百科的内容比例,在软性条目上仍然为相对弱势,
然而天文、数学、娱乐和艺术等等...在生命中同样重要,
有太多真实世界里举足轻重的事项,尽管我们再努力,百科内犹不及收录,
个体或一群人不可能掌握全部,再接近完美的百科还是不等于完美,
更需要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来为我们指出世界的现代样貌。
我相信“关注度”和“条目”的产生价值即在此。

这是在下选择此条目作为第一步的原因,希望能贡献自己长期关注的范围来让大家的智库更圆满。
来回编辑不下数十次,只为了尽快学习到适当的表述、期望赶紧符合编辑们的审查,也担心不成熟的页面呈现亏待了读者与我编写的设计师本人。

不得要领的确是有点挫折,审查宽松与严厉似乎在不同条目也有不同的状况,
说实在当初打算完成一系列艺术人物的企图心,已经稍微被自己的不才减退,
很感谢编辑们对本条目的持续关心,
目前只望能将自己编写的部分负责到底。谢谢指教!
Pyrocolt留言2013年7月25日 (四) 22:24 (UTC)回复

关于“照片侵权删除”说明

声明:

先前上传条目照片,确为本人为了进行中的艺术家系列写作,2012/05/25下午于设计师的工作室采访拍摄。
属私人作品,绝无侵权情事。
在下拥有原档、上传的是网络滥用不能达到的较高品质档案、提出过相关相机拍摄数据,也能进一步取得设计师本人的证明。

照片品质只要受到采访对象的喜爱,本人均提供对方自由使用。
然而上传后,该照片以低画素运用的网络报导连结,竟成为指控原档侵权的“证据”,
照片很快被判定侵权而删除,先前的解释与资料被认为无效。

身为新手,在弄清楚申诉途径之前资料就已全数遭删除,
由于编辑条目已经耗费本人能运用的时间与精力,
虽本人有能力提出所有权一切证据,
在主要内容完善前,暂时不再度上传,以免徒增针对目标。对有需要资料的读者表示抱歉。

在此必需再次严正声明,关于本人照片的侵权指控是完全错误的
同时也对能够轻易反向否定、以拷贝推翻原档的“举证”方针,提出质疑。
在理性原则下,期待这个园地能更丰富,而不是更挤压。
Pyrocolt留言2013年7月25日 (四) 22: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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