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四省
东北四省或东北四省区,是中国东北的几个省级行政区的合称,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与内蒙古东部(民国时期指热河省,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奉系军阀统治下将其合称东四省、关外四省。
- 1931年,东北三省于九一八事变后遭到日本占领。
- 1932年,东北三省划归日本扶植成立的满洲国。
- 1933年,热河省于热河战役后遭到日本占领,同样并入满洲国。
- 1945年,日本战败,东北四省主权交还予国民政府。
- 1947年,东北三省在国民政府的行政区划变动下成为“东北九省”。但是实际上因国共内战而并没有彻底实行。
- 1955年,热河省撤销,东北四省一名自此进入历史。
现在的东北四省区即传统意义上的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加上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四盟市(不包含西部盟市),东北四省区的称谓仍然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资料[1]。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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