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岩(1903年—?),字豫秀河南南阳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民国37年(1948年)在河南妇女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傅岩
个人资料
字豫秀
出生1903年?月?日
逝世?年?月?日
籍贯河南省南阳县
出席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时

生平[2]

生于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天津南开大学肄业,北京大学毕业。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法律系肄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研究院政治系政治学硕士。在美国时,任中国国民党美西支部执行委员。回国后,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设计委员兼南京市立救济院院长。1937年秋起,担任战时儿童保育会理事,中国国民党中央妇运会委员。1947年3月1日,任国民政府第四届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当选行宪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赴台湾后,继续担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并且创办薇阁育幼院,自任院长。[1]

  • 天津南开大学政治系肄业
  • 国立北京大学政治系毕业
  • 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市政学系硕士
  • 国立师范大学教授
  • 中央警官学校教授
  • 国立兰州大学教授
  • 上海大厦大学教授
  • 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设计委员
  • 南京市立救济院长
  • 社会部第一托儿所所长
  • 儿童保育会直属第四保育院长
  • 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著作

  • 《妇女的新生活》
  • 《犯罪学概要》
  • 《市政纲要》
  • 《人事行政概述》[1]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2298页
  2.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