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秀(1471年—?),字毓之,江西南昌府南昌县梓溪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伯秀
大明广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出生成化七年辛卯三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周氏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江西乡试举人,十八年(1505年)登乙丑科三甲第九十八名进士[1][2]。除大理寺评事,累官大理寺署左寺正,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十一年八月升本司副使[3]。十五年六月考察闲住。

家族

曾祖父刘□;祖父刘□;父刘□。母周。具庆下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广东通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