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锦新
区锦新(葡萄牙语:Au Kam San,1957年4月30日—),原籍广东新兴县,是一名教师及前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民主派民间团体新澳门学社创会成员,现为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理事长、澳门社区发展新动力会员大会副主席,他与另一名澳门民主派议员吴国昌一同被视为当地民主派的灵魂人物[1][2]。
区锦新 Au Kam S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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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会议员 | |
任期 200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5日 | |
选区 | 直选议席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葡属澳门 | 1957年4月30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 葡萄牙 |
政党 | 新澳门学社(1992-2016) 澳门社区发展新动力(2016-) |
配偶 | 郑妙珊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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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参与民运
1989年,中国发生八九民运,澳门有多个团体发起游行、筹款和收集签名和绝食以声援北京学运,当时在青洲小学任职教师的区锦新也参与其中,与吴国昌和数十位人士组成论政团体“民主沙龙”。六四事件发生后,澳门各界发动大规模示威游行,其中有十多万至二十万人参与,占当时澳门人口的一半,是澳门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游行[3],“民主沙龙”后来改组为“声援中国学运联委会”,其后再易名为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简称民联会)至今,六四事件过后,中国政府秋后算账,澳门最早回应民运的组织“东大学生关注北京学运小组”在负责人聂国瑞遭人以玻璃瓶袭击头部后宣布解散,当时任职中国银行经理的吴国昌受压辞职,在青洲小学任教的区锦新也被解雇,更被人用木棍扑头,民联会除了区锦新和吴国昌以外的成员大多因面对职业威胁、家庭压力和暴力袭击而四散而去。二人后来先后从政,透过直接选举进入立法会,直到现在两人仍然坚持举办六四悼念集会[4][5][6]。
从政经历
区锦新曾于1993至2001年担任澳门市政议员,后来转任立法会议员。他在2005年9月25日的第三届立法会选举之中以11744.5票连任。2009年以“民主新澳门”第一候选人名义竞逐连任,最终以11024票成功连任[7]。2013年仍以“民主新澳门”第一候选人名义竞逐连任,得票下降,最终以8826票成功连任。2017年以“民主新动力”第一候选人名义竞逐连任,最终以11380票成功留任。
参与创立和离开新澳门学社
1992年7月,区锦新与吴国昌等人成立民主派团体新澳门学社,该团体表现积极,以“立足于澳门,研究澳门社会状况,推动本地区现代化发展”为宗旨,以专业知识去研究澳门社会各方面的议题,并监督政府履行其社会政策,区锦新和吴国昌充分利用立法会议员的权力,围绕澳门民生问题及政府施政失误提出多个议案,以及反映市民诉求,得到不少市民支持,让新澳门学社成为在监督政府施政方面表现得最积极的澳门社团以及成为当地最重要的民主派社团之一[8][9][10]。
2013年澳门立法会选举之后,新澳门学社内部主张积极参与社运的“少壮派”与议会路线的“元老派”发生纷争。2016年1月29日,区锦新致函会内,以“学社背离当年创办宗旨信念”为由退出新澳门学社[2][11]。在2017年澳门立法会选举中,已另组政党澳门社区发展新动力的区锦新成功连任[12]。属于“少壮派”的新澳门学社理事长郑明轩受访时对区锦新自学社创立以来的付出和贡献表示感谢,又强调事件已告一段落,希望放下纷争[10]。
九不识事件
1997年,澳葡政府以有公务员将来会在葡萄牙领取退休金为理由,于澳门主权即将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两年从公务员退休金中拨走大量款项到葡萄牙,一年内调走的金额达到14亿澳门币,且调款额在翌年的1998年还有所增加[13]。民主派议员吴国昌了解到欧元将于1999年1月正式启动,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盟要求加入欧元区的国家控制赤字以满足基本的财政要求,在欧元启动前,葡萄牙的财赤问题严重,当地政府从葡属澳门的公务员退休金中拨走巨款以抵消财赤。经了解和发现上述情况后,吴国昌与区锦新一同致函欧盟副主席,质疑葡萄牙政府相关行为的合法性[14]。
1998年11月,时任八名葡裔议员包括官委议员在内的罗立文、华年达、欧安利、戴明扬、欧若坚、飞文基、潘志辉和施绮莲发起联名谴责,指责吴国昌“侮辱祖国(葡萄牙共和国)”以及“不识政治、不识法律、不识经济、不识财政、不识会计、不识行政、不识外交、不识数学、不识文化”,是为“九不识事件”,而澳门市政厅厅长麦健智及数名官委议员则在议会上责备区锦新向欧盟告状的行为不当。1999年,欧盟执行委员会正式覆函,指出经调查后证明吴国昌和区锦新的投诉理据属实,澳葡政府亦停止从澳门公务员退休金拨走款项[14][15]。
非凡航空事件
2009年,澳门廉价航空公司非凡航空有内部知情人士向区锦新透露公司行政混乱且经营不善,公司内部有不少人收受高薪但无所作为,且不断接收政府数以千万计的“资助”(实际为贷款,属政府公帑)以维持公司运作。7月31日,区锦新就政府资助非凡航空的问题向行政当局提出书面质询,后来当局迫于议会的压力停止继续对非凡航空提供“资助”[16][17]。
2018年,主理非凡航空案件的法官于1月23日作出批示,根据诉讼法律规定宣告将案件归档。同年7月,初级法院于公布非凡航空破产案的判决已转为确定,表示澳门政府已无法收回曾经向非凡航空借出的2.12亿澳门元公帑[18]。初级法院认为,特区工商基金其实早应该于2010年在澳门提起有关执行案的同时马上抓紧时间到香港,以透过司法途径向被执行人追究有关的承兑保证责任,暗指特区工商基金因不抓紧时机到香港追究责任而导致债务无法被追回[19]。区锦新则质疑为何政府会选择借贷给一间一直都是靠政府资助的公司,又认为当年有人揭发事件,迫使政府中止对非凡的资助,否则赔上的公帑不会只有两亿,是“不幸中的大幸”[20]。
反对离保法案
2013至2014年,澳门政府在没有经过公开咨询下,强行订立《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简称“离保法”),赋予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巨额离职补偿金,以及在任特首享有凌驾司法系统的刑事豁免权。2014年5月25日,约20,000名市民上街要求撤回法案,是1989年声援北京学运的游行以来当地最大型的游行,同日政府同意将法案送还立法会委员会重新审议。5月27日,有约7,000名市民包围立法会,要求行政长官崔世安下台和撤回方案,立法会原先否决“撤回”的动议,最终通过接纳崔世安的要求面删除表决法案议程。5月29日,崔世安宣布撤回法案[21][22][23]。
在事件中,吴国昌在立法会提出动议,要求行政长官崔世安撤回法案重新研究,结果该无约束力动议以4票赞成,20票反对,6票弃权下被否决,投下赞成票的有吴国昌、区锦新、陈美仪和梁荣仔,投下反对票的皆为亲建制议员,当中反对离保法案的高天赐则离场抗议到立法会外会见游行人士,没有投票[24][25]。
天鸽风灾言论争议
2017年,天鸽风灾给澳门造成严重破坏,当地政府向中央政府要求出动解放军协助救灾,对此区锦新质疑出动解放军的必要性,被批评是为反对而反对,有网民对他作出激烈批评,后来他回应当时用词不当导致误会及负面理解,又解释相关言论是批评政府而非针对解放军[26][27]。
2017年选举中疑似被抹黑
2017年6月23日,香港媒体《东周刊》报道,已婚的区锦新退出所属政团新澳门学社,是源于被揭发在办事处内与女子密会,他为免家丑外传而自行离开。对此,区锦新回应:“如果你问我在办公室工作上有无接触女性,肯定系有啦!但这些谣传各执一词,我不会回应[28]。”7月4日,区锦新向澳门选举管理委员会投诉被境外传媒抹黑,在其声明中否认退出新澳门学社是因为被指与女子密会,而自己退会的内部文件和澳门传媒已有详尽解释[29]。
被司警提告事件
2018年9月,区锦新就惹起外界疑虑的《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接受当地媒体《澳门日报》访问,访问中他提及2010年有人计划到澳门司法警察局门前自焚,在到达现场时警察已经手持灭火筒严阵以待的事件,原文报导节录如下[30]:
“按法律,警方若监听电话,须先获法官批准。但区锦新质疑警方疑超越法律,对他作出监听行为。他举例,曾有居民致电向其反映对司警的不满,及扬言到警局自焚,岂料人到现场时,前线人员已手持灭火筒严阵以待,事件令人对‘勾线’(监听)浮想联翩。区锦新称,怀疑被监听个案,往往投诉无门,亦无法查证。虽然执法机关上方设有保安司及警监会。但同一范畴的部门作监督,难免被居民诟病‘自己人查自己人’、‘包庇’。警监会没有调查实权,多数书面要求被调查者作解释,并‘搬纸过字’回复投诉人,发挥不到监督作用。即使向廉署申报,又可能因涉及刑事案件而拒绝受理。故他支持加强监督机制,但须有调查实权,才能发挥作用。”
另外,据维基解密在2015年揭发的文件及电邮显示,澳门司警局于2012年从意大利跨国黑客软件公司The Hacking Team洽购手机监控系统。该公司亦曾向利比亚、摩洛哥、苏丹、沙特阿拉伯、埃及和埃塞俄比亚的安全机构提供入侵式黑客软件。相关文件亦显示,专门负责刑事调查的澳门司法警察曾在2012年10月安排Hacking Team到警署示范黑客软件[31][32]。
9月28日,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不点名指责区锦新的相关言论是“信口雌黄、胡乱猜测、犯诽谤罪”,表示对此深感遗憾,但无意追究,称“如果要警方去告立法议员,对社会并非好事[33]。”
10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假期后的第一天工作日,司警局改变立场,发表新闻稿指扬言到警局自焚的人士在事前有广泛通知传媒,又在前往司警局途中不断叫嚣,声言要到司警局自焚,司警局接获传媒及附近居民通知及进行部署,表示绝对没有亦不可能作出非法监听,又指区锦新“罔顾事实诬蔑进行非法监听,构成对时任司法警察局领导主管的严重诽谤,严重损害了司警局及相关领导主管的名誉,令公众对司警局及上述人士产生非常不良的观感,有关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责令他就有关言论在十天内作出“公开且可接受的道歉”,否则将启动刑事程序,追究他的刑事责任[34][35][36]。
10月4日,区锦新接受媒体查询时表示暂未收到司警局的信函,因未清楚对方信函的内容而暂时无法就相关方面进行回应。他指“原本说告议员不是好事,转头又说不道歉就要告?到底是什么原因令有关官员认为告议员是适合呢?是否他的上级认为要告?这个问题值得社会深思。”他认为若作为监督政府行为的立法会议员在提出质疑时都可能需要启动司法刑事程序,那么任何人提出质疑都会面临被起诉,民间的言论空间便会更窄,当局的做法是“杀鸡儆猴”的做法[36]。
10月5日,区锦新收到司警局的信件,他表示在访问中所引用的并非是虚构的事例,他称作为议员具有监察政府的责任,如警方认为他引用的事例会令公众产生忧虑,合理的做法是警方作出澄清令公众释疑,但不应因议员提出质疑便要他道歉,又指司警的要求荒谬,事件对社会造成“寒蝉效应”,影响公众发声监督政府,他称:“如果真是一件刑事案,那么道歉就可以不去刑事追究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司警局每日都会有市民排长队来道歉,希望不要刑事追究。”又表明自己一定不会道歉和表示相信司法公正[37][38][39]。
10月6日,司警发言人陈焕文在回应传媒时指,对于法案评论的行为以及对司警局的诽谤行为,是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司警局将会依法处理。在被问到将以什么法理依据来起诉议员时,他表示会视乎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来做。对于自事件发生以来坊间一面倒批评司警局的做法不合理,陈焕文则称暂时未有资料在手,未有回应[40]。
10月19日,司警称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表示已将相关分析报告和诉求送呈检察院处理[41]。
公众反应
若区锦新因言论而遭警方追究刑事责任,将是澳门回归后首宗。事件在坊间和网上引起热议,人们均反感司警对事件的处理手法,几乎一面倒批评司警局的做法不合理,同时触动了对当地政府的不满情绪,人们质问政府在应对2017年中度台风天鸽上有各种不足,导致十名人命在台风中死亡,政府可有在十天内作出为市民可接受的道歉,又质疑“施政一塌糊涂”的政府可有高官被问责。有时事评论员认为,区锦新遇到这种事件,公众便更有需要关注《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更应该关注当中对警方截听行动,在法律上如何健全监察机制及资讯透明,以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市民隐私等问题[40][42]。
前《澳门日报》采访课副总主任、时事评论员及传新澳门协会副理事长甄庆悦表示对事件感到惊讶,他认为司警的做法不恰当和不明智,且倒行逆施,给社会带来冲击。他指出,政府透明度越高,社会的质疑就越少,与政治和政策相关的新闻往往牵涉质疑,因为当政府机制不完善,资讯发布不足够,真相难以被市民和立法议员侦查出来,故社会提出质疑是很正常的事,他批评如果政府连质疑也不能接受,那么所有传媒和市民都不用去监督政府,日后所有的新闻报导都只会有歌舞升平的资讯。他亦指出,一个公信力低的政府用强硬的手段去面对社会质疑,会让人认为是政府利用强权欺压公众,因为一方是坐拥数千亿元澳门币储蓄的政府,另一方是受尽困扰的市民。此外,他提及早前廉政公署揭发贸易投资促进局移民审批乱象,整个社会一样充满各种质疑声音,包括质疑乱象中是否有人违法违规。他指出,政府的声誉是靠长期的工作表现,以及对社会的诚信累积起来,不会因个别质疑而受到损害,批评如果一个纪律部队如此害怕受到质疑,是没有自信的表现[43][44]。
2018年10月10日,《澳门日报》有评论文章提及美国在1798年颁布的《反煽动叛乱法》,该法把“诽谤政府或者政府官员”视作犯罪:“任何以写作、印刷、演讲或者出版的方式……散布虚假的、诽谤的和恶意的言论或作品反对美国政府或者美国国会的任何一院,故意诋毁美国政府、美国国会的任何一院、美国总统或者使他们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颜面尽失、声名扫地……处以二千美元以下罚款和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被批评是“貌似合理,其实是一派胡言”,两年后该法便被宣告期满失效,美国最高法院亦认定该法违宪,后来因违反该法而入狱的人也被总统赦免,美国国会亦向他们退还罚金。文章评论,美国政府和民间早在19世纪就已经意识到《反煽动叛乱法》威胁言论自由,又引用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的名言:“人们可以不受限制地、生动活泼地和完全开放地讨论公共问题,可以对政府和政府官员进行猛烈的、辛辣的,有时还是令人不悦的尖锐抨击。”又指出,如果官员认为批评不当或有误,不是语带威胁地要求批评者道歉,而是利用权力和付责任地去澄清事实,让公众了解真相,这样才是恰当的做法[45]。
放弃连任
2021年,区锦新宣布不参加2021年澳门立法会选举,意味着其本人结束20年的立法会直选议员生涯。
历年选举得票
选举 | 组别 | 得票 |
---|---|---|
2001年立法会选举 | 民主新澳门 | 8480.5 |
2005年立法会选举 | 民主新澳门 | 11744.5 |
2009年立法会选举 | 民主新澳门 | 11024 |
2013年立法会选举 | 民主新澳门 | 8,827 |
2017年立法会选举 | 民主新澳门 | 1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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