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炳湘(1874年—1930年), 字镜潭,男,安徽合肥人,中华民国警察界人物、实业家。[1]

生平

吴炳湘起初入清朝武卫前军随营学堂修业,后任随员、东三省转运局提调,再入直隶属淮军营务处,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他随袁世凯山东省,1911年任山东巡警道兼山东警卫队马步营统领。[1]

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二年(1913年)他任京师警察厅总监。后任总统府秘密侦探处主任,京师警察厅厅长兼市政公所会办。1915年底袁世凯称帝,他被封为一等男爵。1916年袁死后,他投靠皖系,1918年升任督办。1919年任京师行政局局长。民国9年(1920年)他因皖系段祺瑞下野而去职,寓居北京,转入商界,1922年任中兴公司驻矿协理、经理,1925年在第十五次股东会议上,被选为董事,曾参与临城劫车案谈判。[1]

1924年段祺瑞出任临时执政,1925年10月他被段祺瑞派为安徽省省长, 晋陆军上将衔,辞去了中兴公司的驻矿协理和董事职务,但仍是中兴公司的大股东。不久他解职,重新从商。[1]

1930年,吴炳湘逝世。[1]

故居

吴炳湘在北京的旧居位于今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11号。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章伯锋主编. 北洋军阀, 1912-1928. 武汉: 武汉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