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龙光
周龙光(1885年—?),字二为,安徽省定远县池河镇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官。[1]
周龙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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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周龙光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归国后,他曾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督办鲁案事宜公署秘书。民国14 年(1925年),他出任北京政府司法部参事,特别关税会议专门委员。民国15年(1926年)7月,他再度任司法部参事。同年6月,他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第二司司长(后该司更名为亚州司),任内曾经参与商定《日支条约》。民国20年(1931年),他出任天津市市长,不久辞职。民国24年(1935年),他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参议兼外交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他任中日经济协议会秘书长。[1]
参考文献
- ^ 1.0 1.1 周龙光,安徽文化网,2008-12-16. [2012-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