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皋
唐皋(1469年—1526年),字守之,号心庵(一作新庵),别号紫阳山人。南直隶徽州府歙县岩镇(今安徽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人。明正德年间状元,官至侍讲学士兼经筵讲官。曾奉旨出使朝鲜,是中朝交流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明史稿》有传[1]。
唐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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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侍讲学士兼经筵讲官 | |
籍贯 | 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
族裔 | 汉族 |
世系 | 徽州李唐氏第十七世祖 |
字号 | 字守之,号心庵,别号紫阳山人 |
出生 | 成化五年(1469年)正月十九日午时 徽州府歙县 |
逝世 | 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初三日子时 京师 |
墓葬 | 歙县兰冈山 |
配偶 | 阎氏(1470年-?年) |
出身 | |
经历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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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唐皋出身于程朱理学思想积淀深厚的徽州李唐氏文献世家。他“生而英迈”,但因家道中落穷迫难以为生,靠宗族亲友和乡邻方音等人救济度日[2]。于是,他发奋读书,胸怀抱负。乡人方富祯、方銮父子,累世积书,为岩镇著姓,他常往借阅,遂博极群书[3],又与乡人程元俊等友善[4]。他名理宿识、文采敏捷,“下笔立就,或请改窜,辄迅笔更撰,不袭前篇一字,人以是服其才”[5]。时任徽州知府彭泽称其为“状元才”,“延礼甚厚”[6] 。唐皋“尝以年家好谒浔阳守。守一见,期大魁,赠百缗。途次,知同行友窘状,怆然曰:‘公贫倍我,何不罄持去为婚养资!’竟垂橐归。自身困穷不济却资助他人,体现出唐皋仗义疏财的品格。[7]
安贫读书的唐皋,治《春秋》经,但他的科举之途并不顺利。正德五年(1510年),新任徽州知府熊桂履任。熊桂任内大兴文教,重建紫阳书院。正德七年(1512年)三月,院成,熊桂“拨七校士合四十人”[8],亲自讲道其中。唐皋就是这四十人之一。据传说,熊桂其人“长于青乌之学,相其家(引者注:谓唐皋宅),称善地,所未足者,前宜濬水一道,为御阶水,必登高第。因为买其邻之地,凿水如法”[6]。作为知府,竟然亲自帮助唐皋完善风水,可谓对其才学十分推重,对其中举也十分期待了。
正德八年(1513年),在从紫阳书院肄业后,唐皋再次赴应天府参加乡试(时任主考官为伦文叙、贾咏等人),结果得中第二名亚元、《春秋》第一名。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唐皋赴京师参加甲戌科会试,又获得第四名、《春秋》第一名(主考官梁储、毛澄等人)。同年三月殿试(读卷官杨廷和等人),中甲戌科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
据说,放榜前有人先后驰告唐皋中了探花、榜眼,他都认为“不止此”,最后果真高中状元。原来,他多次梦见“面前列瓜锤一对”,这正是他中状元后游街归第的仪仗。有司送状元归第以黄盖、瓜锤为导从,就是从此科开始。[6]
正德十二年(1517年)二月,唐皋以翰林院修撰、承务郎的身份同主丁丑科会试。
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武宗驾崩。新登极的明世宗任命唐皋为正使,著一品服,出使朝鲜。在出使期间,唐皋与李朝著名文臣李荇、苏世让、郑士龙、李希辅、南衮等人唱和,并首次在官方层面上将李梦阳等“前七子”的复古主张介绍到朝鲜,对李朝中后期文学复古革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9]
归朝后,唐皋参修《武宗实录》。《实录》成,晋为翰林院侍讲学士兼经筵讲官,受赐白金二十两、文绮二表里、罗衣一袭。这部实录是在“大礼议事件”这一特殊环境下撰写的,且总裁、纂修诸臣大都是武宗朝反对正德弊政者,故而一反“臣为君讳”的作法,对武宗违背“祖训”之荒唐政治和荒诞行径进行了深刻的揭露。作为始终参与其事的纂修官,唐皋对《武宗实录》这部明代史学重要著作的成书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唐皋卒于官,年仅五十八岁。“临终犹进《君子小人章》”,“用不尽其才,朝野惜之”。明世宗“以其讲读效劳,特与祭一坛”[10],归葬歙县。“前七子”之一的王九思作有挽诗。消息传到朝鲜后,曾和唐皋唱和的李朝文学家李荇、郑士龙等人也都作诗寄托缅怀之情。
大礼议
唐皋敢言时事,屡屡上疏。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上疏议疏浚运河事,下工部议,从之。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刑部尚书林俊因“大礼议”事乞致仕,他上《崇一德以享天心疏》,认为应当“君臣上下同心一德”,而世宗“在内所宠信者,多藩邸久侍之人也,非先朝寡过之人也。”对世宗忌讳的小宗身份毫不回避。十二月,又上《举矌典以备大礼疏》(一作《请行庆成宴疏》),借庆成宴之事劝谏世宗要注意君臣和睦,与前疏之大旨相同。可见早在世宗刚刚即位之时,他就已经看出了世宗在用人治政上所存在的问题。
嘉靖三年(1524年)三月,议“大礼”之事又起,唐皋对“护礼派”和“议礼派”的过度对立将导致的两败俱伤和皇权独揽深表担忧,于是通过好友杨慎力劝其座师、护礼派首领杨廷和应当适当让步,杨廷和劝唐皋据此上疏,而终未采纳他的建议。结果,唐皋上疏谓“宜考所后以别正统,隆所生以备尊称”,触怒世宗,被罚俸三月。不久,杨廷和罢官。“护礼派”失势后,由小宗入继大统的世宗树立了自身的正统地位,开始独揽乾纲。
同年七月,著名的“左顺门事件”爆发,时唐皋不在京师。事件结果,参与跪请的四品以上官员停俸,五品以下官员当廷杖责。因廷杖而死的共十六人。友人杨慎亦因此被流放云南,永世不得录用。从此,世宗威慑群臣,且日渐腐化、大肆兴建、迷信方士、尊崇道教,又好长生不老之术,明朝政治风气愈发颓废。嘉靖十七年(1538年),已是唯所欲为的世宗竟将小宗兴献帝迁入太庙。当初因议大礼受宠的“议礼派”首领张璁对此也束手无策,“太庙一节,张亦不敢谏,乃叹曰:‘使杨公当日用唐侍讲之言,留余勇争此,则吾辈当助之。乃今悔无及矣!’”[11]此时唐皋已去世十余年,其深远的政治眼光由此可见一斑。
家族
唐皋夫人阎氏(1470年-?),敕封安人,工诗词,有集传世[12],可惜亦已散佚。清王端淑《名媛诗纬初编》卷五录其《忆外》诗一首,并称“夫人诗以其直似三唐,故人亟称之”。原诗如下:
重重帘幕对灯红,何处人敲五夜钟? 豆蔻香寒悬夜雨,杜鹃花老怨春风。
无针可引相思意,有笔难描别后容。
万里天南与地北,见君多在梦魂中。
阎氏传子二:长子伯绮(1492年-1542年),字崇岗(一作崇纲),号凤山,郡庠生,业《春秋》经。伯绮奉例养母,不肯以利禄之荣而易天伦之爱,故又号“坦然子”。娶孙氏(一作方氏),生四子:汝龙、汝驯、汝驭、汝骏。次子伯纾(1495年-?),过继予草市孙氏。
长孙汝龙(1513年-?),又名一羽,字起潜,号云湫,郡庠生。娶程氏(1515年-?)。汝龙与王寅结天都诗社,有诗名。诗见《列朝诗集》、《徽郡诗》等选集。
著作
据后世目录所载,唐皋有《心庵文集》、《史鉴会编》、《韵府增定》诸书。其中,《心庵文集》又作《新庵文集》、《心庵集》。从字面上来看,《心庵文集》是他的诗文集,《史鉴会编》当是他任经筵讲官时所编,而《韵府增定》则是他在音韵学方面的著作。这三本书,今日均未见传本,皆已亡佚。
唐皋十七世裔孙唐宸对唐皋的诗文进行了辑佚[13]。
参考文献
- ^ 清万斯同《明史稿》卷二百八十四“列传”一百三十五:皋,正德九年进士第一,授修撰。好言时事。嘉靖二年,刑部尚书林俊求去,皋上言:“自古君臣同心则治,不同心则乱。今尚书俊勉留未几,继以诘责。远引高蹈之思,已翻然起矣!上下乖离,何以为治?”帝报闻。 三年,帝将考兴献帝,皋疏谏:“请于本生备其尊称,以伸追远之道;繋其始封,以远正统之嫌。”帝怒,停俸三月。 皋为文下笔立就,或请改窜,辄迅笔更撰,不袭前篇一字,人以是服其才。终侍读学士。
- ^ 康熙《徽州府志》卷十七“方音”条,清康熙三十八年刊本;[明]鲍应鳌《方隐君传》,《瑞芝山房集》卷十二,明崇祯刻本;[清]刘大櫆《书唐学士德侠传后》,《海峰文集》卷一,清刻本。
- ^ [清]佘华瑞《岩镇志草》亨集“儒行传”方大治传。
- ^ [明]程嘉燧《故处士程君墓志铭》,《松园偈庵集》卷下,明崇祯刻本。
- ^ [清]万斯同《明史稿》卷二百八十四,清钞本。
- ^ 6.0 6.1 6.2 [明]陈鎏《皇明历科状元录》卷四,明隆庆刻本。
- ^ [清]佘华瑞《岩镇志草》亨集“文苑传“唐皋传,清钞本(现藏上海图书馆)。
- ^ [明]罗玘《重建紫阳书院记》,《紫阳书院志》卷十八,黄山书社2010年3月版。
- ^ 唐宸《明代唐皋、史道出使朝鲜与<辛巳皇华集>考论》,曾军主编《文史与社会:首届东亚文史与社会研究生论坛论文集》,上海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版(ISBN:978-7-81118-938-4)。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三》:嘉靖五年四月己未 翰林院侍读学士唐皋卒。上以其讲读效劳,特与祭一坛。
- ^ 《岩镇志草》唐皋本传。
- ^ [清]查继佐《罪惟录》之《闺懿列传》,《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手稿本。
- ^ 唐宸《明状元唐皋诗文辑佚》,上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