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直局,清朝的一个铸钱局,乾隆十二年(1747年)设立于直隶省省治保定府,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裁撤,历时一百五十余年,经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等六朝。
咸丰元年(1851年),宝直局开铸咸丰通宝小平钱。咸丰四年(1854年)六月二十四日开铸咸丰大钱,有当十、当五十和当百,铜质为青铜,铜占七成,锡铅占三成。同年,试铸铁钱一年,有小平和当五两种。
道光九年(1829年)之前,宝直局停铸不多。[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