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中国古代中央官名,历代职掌不一,唐朝以后多称少府监元朝始废。在汉代,少府也是地方官吏职位,亦作“小府”。

历史

战国

战国时,始置少府,掌管手工业和国君的私人庄园。

秦汉

沿置少府,列为九卿之一,负责征收山海地泽收入和管理手工业制造,掌管天子私用的府库及私人的收入。[1]东汉时,并兼管宫廷所用服御诸物、宝货、珍膳等。

汉代地方郡县中,也有少府一职,或作“小府”。郡太守的收入,除正式俸禄外,有一部分是以公家产业所得,供太守使用。少府掌管这些供太守私人调用的产业;[2]县小府则“主出纳,主饷粮”。[3]

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转归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北朝没有少府的建制,改设太府寺

唐、宋

唐代少府仅掌管百工技巧诸务。

宋朝则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朱记、百官拜表法物等事。钱币鼓铸设铸钱监管辖,但铸钱监为少府下属机构。

元朝废少府。前代少府所领诸事散诸将作院中政院徽政院储政院分领。

将作院

元代升将作监为将作院。但是与前代将作监专管公用之建筑不同,元朝的将作院专司宫廷器用及衣冠服饰之制作,相当于前代的少府、少府监。其所辖各种工艺品的作场也是非常繁多的,依其种类分设三个总管府掌管:

  •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所属有玉局提举司、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玉带斜皮局、瓘玉局、浮梁磁局、画局、装钉局、大小雕木局、温犀玳瑁局、漆纱冠冕局等。
  • 异样局总管府。所属有异样纹绣提举司、异样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等。
  •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所属有备章总院、尚衣局、御衣局、织佛像提举司等。

中政院

专门负责皇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后分地租税。下设有中瑞司内正司正翊司等。

徽政院

专门负责皇太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太后分地租税。

储政院

专门负责皇太子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太子分地租税。

明朝,宫廷供应归诸工部

清朝,专设内务府管理皇室、八旗事务,前代少府事均为所领。

官职别称

唐代别称县令明府,称县尉少府。后世相沿不改。

参考文献

引用

  1. ^ 许倬云:《求古编》,页610。
  2. ^ 许倬云:《求古编》,页610-611;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页126-127。
  3. ^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页226。

来源

书籍

参见

五监
隋唐五监:

国子监 | 将作监 | 少府监 | 军器监 | 都水监

九卿九寺
九卿

太常 | 光禄勋 | 卫尉 | 宗正 | 太仆 | 廷尉 | 大鸿胪 | 大司农 | 少府

九寺

太常寺# | 光禄寺# | 卫尉寺 | 宗正寺 | 太仆寺# | 大理寺# | 鸿胪寺# | 司农寺 | 太府寺

注:#者为明清五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