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山明县,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改名置山定县,属交州府威蛮州领,设税课局,并在山定设河泊所。永乐六年十月己亥,革其地入威蛮州[3],治可能在今越南河西省应和县南[4],永乐十三年八月丁亥,革山定河泊所[5]。
参考资料
-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六十八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朔
- ^ 《越南历代疆域 越南历史地理研究》,陶维英著 锺民岩译,商务印书馆, 1973,第165页
-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八十四永乐六年十月己亥
- ^ “第十七章 交阯布政司”,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08,第231页
-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七永乐十三年八月丁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