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君

中国战国时期四公子之一

平原君(?—前251年),姓,氏,名赵武灵王之子,赵惠文王的弟弟,母不详,是东周战国时期赵国宗室大臣,在赵惠文王和赵孝成王时任宰相,是著名的政治家之一,以善于养士而闻名。和齐国孟尝君田文、魏国信陵君魏无忌、楚国春申君黄歇合称战国四公子

平原君 赵胜
出生赵胜

赵国
逝世前251年
赵国
职业战国四公子之一

司马迁著《史记》,将平原君与虞卿合立《平原君虞卿列传》,此外,《世家》《魏公子列传》《范睢蔡泽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鲁仲连邹阳列传》等亦散记有其事迹。

政治生涯

前298年(赵惠文王元年),平原君被拜相,其后“三去相、三复位”,前后相赵48年,历经惠文王、孝成王二朝。前285年(赵惠文王十四年),乐毅攻齐,惠文王曾以相国印授之;前264年(赵孝成王二年),曾割济东地与齐,求田单为将,将田单留相赵国。除此二事之外,皆由平原君相赵。[1]

杀笑躄者

有一次,有个跛子经过平原楼下,平原君的小妾看到,大笑起来。第二天,跛子到平原君面前,跪着请求杀了小妾。平原君答应之后,却认为这个要求太过分而没有理会,他的门客因此便走了一半。经过查问之下,才知道原来门客们认为平原君重女色,轻士人,于是平原君杀了小妾,亲自登门向跛子道歉,门客才陆陆续续的回来。

拔擢赵奢

赵奢为田部吏时,平原君家不肯交租税,赵奢便依法杀了平原君门下9人,引起平原君的忿怒。平原君原本要杀赵奢,但在听了赵奢的劝讽之后,认为他很贤能,于是向赵王推荐,赵王便以赵奢治理赋税。[2]

庇护魏齐

前265年(赵孝成王元年),秦昭襄王当时任用范睢为相,范睢在魏国时曾受当时宰相魏齐之辱,于是威胁魏国要杀了魏齐。魏齐于是逃到赵国,躲在平原君之处。秦昭襄王得知后,修书邀平原君宴饮,平原君不敢不从。到了秦国之后,昭襄王要平原君交出魏齐,平原君却回答:“在富贵时结交的朋友,都是为了贫贱时所预备的;魏齐既然是我的朋友,就算他在,我也不会交出来,何况他现在不在我那里。”拒绝了秦王的请求。

秦王于是扣留了平原君,威胁赵孝成王交出魏齐,赵王于是紧急发兵包围平原君的宅第。魏齐趁夜逃出,拜访虞卿,虞卿认为赵王无法说服,带着魏齐逃奔魏国向信陵君求助。信陵君一开始不愿意见他们,魏齐得知此事后,自刎身亡;赵王于是取魏齐头送到秦国,平原君才得以回国。[3]

长平之战与邯郸之围

前262年(赵孝成王四年),秦国攻取野王上党韩国新郑道路断绝,韩割上党郡与秦国,郡守靳黈不降秦,韩桓惠王改命冯亭为郡守,冯亦不愿降秦,反而献上党郡七十邑予赵国,欲引赵国抗秦。孝成王大喜,但平阳君赵豹以为不可接受。孝成王召平原君与赵禹商议此事,两人皆认为可接受。于是赵王派平原君领军前去受地、廉颇领军至长平,引起长平之战。前260年(赵孝成王六年),赵王误信谗言,以赵括(赵奢之子)替代廉颇为将,赵军大败。前259年(赵孝成王七年)十月,秦将王陵包围赵国都城邯郸[4]

秦军围邯郸后,魏安釐王虽然令晋鄙前往救援,但后来在秦国威胁“诸侯敢救者,已拔赵,必移兵先击之”之下,要晋鄙按兵不动。[5]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进入邯郸,向平原君说秦国发兵攻赵,只是为求称帝,劝平原君尊秦昭王为帝,即可罢兵。平原君对此建议犹豫不决时,鲁仲连正好游历至赵国,入见平原君,请求与新垣衍相辩,最后鲁仲连说服新垣衍不再提帝秦之议,平原君于是转而向他国求援救赵。[6]

平原君出使楚国,在门客毛遂之威胁式游说下,奇迹地说服楚王结盟[7]同时,魏国信陵君之姊为平原君夫人,平原君遂多次派人前往魏国促其出兵救赵。在平原君动之以情下,信陵君多次请求魏王下令发兵,魏王畏秦,不听其议,信陵君便依食客侯嬴之议,窃兵符杀晋鄙,发兵救赵。[5]

平原君回国时,楚国魏国援军未到,但秦国加紧攻击邯郸,邯郸告急。邯郸传舍吏之子李谈[8]提议说:“现在形势危在旦夕,但你的姬妾数百人仍锦衣玉食,如果赵国被攻破,你还能这样吗,不如让夫人以下的人都帮助守城,把家里的银钱米粮都拿来犒劳士兵,如果守得住,还愁没有这些东西吗?”平原君于是将家财散尽犒赏军队,募得死士三千人,由李谈率领攻击秦军,秦军退却三十里,李谈在此役中战死。楚、魏的援军随后赶来,解了邯郸之围。[7]

从谏如流

虞卿想要以信陵君出兵救赵保存了邯郸为理由替赵胜请求增加封邑。公孙龙得知这个消息,就连夜乘车去见赵胜说:“我听说虞卿想要以信陵君出兵救赵保存了邯郸为理由替您请求增加封邑,有这回事吗? ”赵胜回答说:“有的。”公孙龙说:“这是很不合适的。说来国君任用您担任赵国宰相,并不是因为您的智慧才能是赵国独一无二别人没有的。划出东武城封赐给您,也不是因为您做出了有功劳的事情,只是由于您是国君近亲的缘故啊。您接受相印并不因自己无能而推辞,取得封邑也不说自己没有功劳而不接受,也是由于您自己认为是国君的近亲的缘故啊。如今信陵君出兵保存了邯郸而您要求增加封邑,这是无功时作为近亲接受了封邑,而有功时又要求按照普通人来论功计赏啊。这显然是很不合适的。况且虞卿掌握着办事成功与不成功的两头主动权。事情成功了,就要像拿着索债的契券一样来索取报偿;事情不功,又要拿着为您争功求封的虚名来让您感激他。您一定不要听从他的主张。”赵胜于是拒绝了虞卿的建议。[9]

去世

赵胜在公元前251年(赵孝成王十五年)去世。赵胜的子孙世代承袭他的封爵,他的后嗣也在赵国灭亡的同时断绝了。[10]

著名门下食客

毛遂自荐

秦国士兵进逼赵国邯郸时,平原君准备找二十个文武兼备的门客去楚国,游说楚王合纵抗秦。找了十九个人,余下一个名额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毛遂便上前自荐。平原君说:“如果锥子放在袋子中,尖锐处一定会露出来。怎么没有听说过你呢?”毛遂则说:“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早得处囊中,乃脱颖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我今日才要求放到袋子中,如果早把我放在袋子中,整个锥子一早就刺出来了。)”(成语“脱颖而出”的出处。)于是平原君带毛遂同到楚国。

到了楚国,平原君和楚王谈了半天,楚王不愿应允。于是毛遂带剑上前说:“合纵的利害,两句话就说完了,怎么会说到现在?”楚王怒喝:“我和你的主人说话,你来干什么?”毛遂于是拿着剑上前说:“大王喝叱我,不过仗着楚国人多,但在十步之内,大王的性命在我手里。楚国的强大,天下没有对手,白起只是小子而已,但一攻下楚都,二烧了夷陵,三侮辱了楚国祖先,这是楚国的大仇,赵国也感到羞辱,但大王不觉得可恶,合纵的目的是为了楚国,不是赵国。我的主人就在面前,为什么要喝叱我呢?”于是赵国成功和楚国结盟。

平原君回国之后,自惭观人相士的能力不足,未在毛遂入赵之时就发现他的才能,于是立刻奉毛遂为上宾。[7]

名家代表人物,曾经在平原君门下为食客,擅长“离坚白”等论点。虞卿在邯郸之围解除了之后,曾欲以说服信陵君出兵为由,为平原君请封。公孙龙连夜入见平原君,认为平原君在战事中并无功劳,不应以此为由请封,平原君便不听从虞卿的建议。[7]

平原君原本待公孙龙甚厚,后来邹衍到赵国时,平原君就向邹衍请教关于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题。邹衍认为公孙龙之流是“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惇,巧譬以相移”,有害于大道。[11]从此以后,平原君便绌远了公孙龙。[7]

家庭

史家评价

负面评价

  1. 司马迁认为:平原君在乱世之中虽为翩翩公子,但是不识大体,利令智昏。贪图上党之地而使赵国40万军队败与长平,邯郸几乎覆亡。[7]
  2. 苏辙认为:平原君仅是窃得一时名声之人,不懂为国计虑。在拒燕之事上不懂用赵将廉颇、赵奢,反而割地与齐借来不会被赵所用的田单。冯亭献上党之事,平原君也不知避开祸患,贪取土地而引起长平之祸。因此平原君难以辅佐危殆的国家,也无法抗拒强秦。[12]
  3. 黄震认为:平原君斩笑躄者美人头一事,虽然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但也稍微过分了。邯郸被围,用毛遂、李同等人解了邯郸之危虽然是平原君的功绩,但是他若不接受上党的嫁祸,也不会有长平战败、邯郸被围的事情,他的功于还不足以赎误国之罪。[13]

正面评价

  1. 司马迁认为:平原君为翩翩公子,天下奇器。他杀了嘲笑士人的姬妾、散家财让李同领兵退秦、用毛遂与楚国定盟是其功绩。[14]
  2. 谯周认为:长平之战赵国的败绩,是赵王换将的错误,不应怪罪平原君。[15]

墓地

平原君墓位于河北邯郸肥乡区元固乡西屯庄[16] 。据肥乡县志记载,该陵墓原高20丈,到明代尚有十余丈。1982年,平原君墓被认定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肥乡区先后投入百余万元对墓区进行维护,先后加高了墓葬封土,重修了碑楼,整修了墓区围墙和墓区甬道[17]

影剧形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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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卷076》,出自司马迁史记

参考文献

  1. ^ 泷川龟太郎,《史记会注考证》
  2. ^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 ^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4. ^ 《史记‧赵世家》包围邯郸的并非白起,而是王陵,后为王龁。
  5. ^ 5.0 5.1 《史记‧魏公子列传》
  6. ^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7. ^ 7.0 7.1 7.2 7.3 7.4 7.5 司马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8. ^ 史记正义:名谈,太史公(司马迁)讳(其父司马谈)改(为李同)也
  9. ^ 《司马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10. ^ 《司马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平原君以赵孝成王十五年卒。子孙代,后竟与赵俱亡。
  11. ^ 裴骃《史记集解》引刘向《别录》
  12. ^ 《古史》
  13. ^ 《黄氏日钞》
  14. ^ 《史记索隐》
  15. ^ 《史记集解》
  16. ^ 肥乡古碑概览. 肥乡县政府网. 2013-09-03 [2014-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2). 
  17. ^ 邯郸筹建“平原君纪念馆”. 腾讯网. 2008-10-16 [2014-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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