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明,字升衢,奉天宁远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举人出身。初官江宁府知府。康熙三年(1664年),接替郭廷弼任松江府知府一职[1][2],任内奢侈淫纵,靡所不至。通过徐二官谋逆案,谋求升职,而报抚院韩世琦,致使大量百姓被杀。期间又趁机讹诈乡间。康熙六年(1667年),工科给事中周明上奏查办,发现其历年贪污数千万。1670年,由陈殊训接任[3]

张羽明任松江知府期间,下辖上海县的豫园被当地一些士绅改为清和书院,供以张羽明长生禄位。书院尚未完工,张羽明便遭到罢免,只得停工。

参考资料

  1. ^ 《皇清书史·卷十五》:张羽明,字升衢,宁远州举人,官江宁知府。康熙初官松江者知府则张羽明,同知则彭可谦,皆好书牒素积与案等废百事而书之,传为美谈。(大瓢偶笔)
  2.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3. ^ 曾羽王《乙酉笔记》:羽明辽东人,自称为平西王吴三桂旗下。奢侈淫纵,靡所不至。衣冠体面,扫尽无余。其大者有安昌王之子朱某,改名徐二官,年十八九,薙发于龙珠庵为僧。有奸人辈借其名,耸动乡愚,遂有札付名式。乡人有暗藏之者,偶捕快以获盗事发觉,因及谋逆,将强盗、谋逆、立教合成一案。羽明以为功名之躐转在是,飞报抚院韩世琦,闻之于朝。拟凌迟斩绞者六十余人。生员蔡宿一。 周浦人,无辜死于狱底。傅淳一亦死于狱。流徙诸党家族有五六百人。羽明乘机索诈无辜富室者,不下万余金。康熙六年,工科周明特疏,纠参其历年侵渔钱粮累数千万,松人快之。
官衔
前任:
郭廷弼
松江府知府
1664年-1670年
继任:
陈殊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