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锡庚 (清朝)

清朝進士

张锡庚(?—1861年),秋航星白江苏丹徒人。

生平

张锡庚是大学士张玉书裔孙。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科中二甲第一名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擢顺天府。历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咸丰八年,督浙江学政。官至刑部右侍郎咸丰十一年(1861年),太平军杭州,锡庚曰:“吾大臣也,不可辱国!”遂自缢。朝廷追文贞。[1]

注释

  1. ^ 《清史稿·列传一百八十六》:张锡庚,字星白,江苏丹徒人,大学士玉书裔孙。道光十六年二甲一名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擢顺天府丞,丁父忧,服阕,补原官。疏论绿营冒滥顶名及缉捕诸弊,诏下其疏于各直省,实力整顿。又疏言殿试贡士不限字数,听其发抒,删去颂辞,下部议行。历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
    咸丰八年,督浙江学政,擢刑部侍郎,仍留学政任。十年,杭州陷而旋复,锡庚助城守,其子恩然率家属自焚,锡庚以闻,予旌恤。团练大臣王履谦劾巡抚王有龄筹饷按缺派捐,命锡庚访按。锡庚以有龄一月内更易州县二十馀员,非政体,请予处分,从之。十一年,任满,代者未至,杭州复被围,锡庚同守城。城陷,或劝之去,锡庚曰:“吾大臣也,不可辱国!”遂自缢,贼称其忠,为具棺敛。赠尚书衔,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祀浙江昭忠祠,谥文贞。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