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云(?—?),字汉冲,山西泽州阳城县民籍[1]郭谷镇人。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商丘县知县,擢刑科给事中。天启六年(1626)八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议,丁忧去职。崇祯元年十月起补礼科给事中,十二月升户科右给事中,二年三月升礼科左给事中,二年四月升兵科都给事中。迁太常寺少卿。五年十月任右佥都御史整饬蓟辽边备巡抚顺天。以疾告归,当事者以夙怨诬为规避,罢官,朝野冤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