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女
惠安女(白话字:Hūi-oaⁿ cha-bó͘,惠安查某)是指主要集中居住在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部的崇武镇、小岞镇、山霞镇和涂寨镇的汉族妇女。惠安女以其服饰奇特,极富地方传统色彩,再加上吃苦耐劳,获得极高的美誉。女诗人舒婷曾以《惠安女子》为题写过一首歌颂惠安女的短诗。
惠安女 Hūi-oaⁿ cha-bó͘ 惠安查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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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地区 | |
中国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 |
语言 | |
闽南语泉州话、普通话 | |
宗教信仰 | |
佛教、道教、中国民间信仰、基督教 |
惠安女 | |
闽南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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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 | 惠安查某 |
汉罗 | 惠安cha-bó͘ |
全罗 | Hūi-oaⁿ cha-bó͘ |
服饰特点
惠安女的服饰独具一格,引人注目,具有很强的色彩感染力,视为“中国服饰精华的一部分”。惠安女的典型特征是花头巾、短上衣、银腰带、大筒裤。但这种服饰实际上历史不长,是在194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
崇武一带的惠安女上衣为蓝色,裤子为黑色。而小岞和净峰一带则分别为白色和蓝色。惠东女腰上系着银腰链,表明已婚。崇武一带的银腰链较为粗重,而小岞和净峰一带则相对较细[1]。
2006年5月20日,中国国务院将惠安女服饰列入第一批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
惠安女风俗
惠安女以其比较独特的风俗吸引了民俗研究者的关注。
早婚
过去,多数惠安女都有“娃娃亲”的习俗,在出生后不久即由家人包办订婚,现在仍有少数人延续该习俗。
长住娘家
“长住娘家”婚俗又称“不落夫家”,现在已经没有这一习俗。妇女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长住,只有过年过节及农忙时到夫家住一两天。只有等到怀孕以后才允许长住夫家。住娘家的时间至少有二三年,最长达20年以上,一般五到八年。她们每年到夫家不上十次,每次不超过三日。回夫家时多半要用块布遮著脸,到晚上熄灯后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又得跑回家。怀孕生子时不能生在娘家,生在娘家会被认为不吉利,所以必须在夜间赶到夫家生产,也因此常有出现来不及而生子于半家。由于妻子很少到夫家,到夫家又多于夜间,且多用布遮脸,所以常出现夫妻多年可互不认识的怪事。
成因分析
对于该婚俗人文成因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由叶国庆、林惠祥(1952)等早期文化人类学者提出的“该婚俗是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过渡期的遗俗”(吴春明,1999);二是由香港学者乔健教授提出的“因两性分工不同而引起的”(乔健,1992);三是认为该婚俗与当地的“早婚”有关系,是“构成了同一婚姻制度下功能互补的部分”(蒋炳钊,1994);四是认为“这种特殊的婚俗是土著闽越人不落夫家婚俗与汉文化中推向极致的封建贞操观念相结合的产物”(蒋炳钊,1989)
参见
参考文献
- ^ “走进泉州魅力乡村”第十五站: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 泉州晚报. 2006-08-15 [200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发〔2006〕18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6-02 [2008-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22) (中文(简体)).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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