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同性婚姻
概述
爱尔兰共和国的同婚经历了较为曲折的过程,历史上爱尔兰共和国在西欧国家里是最为保守的天主教国家之一,LGBT权益的立法也较其他西欧或是北欧国家明显滞后,一直到1993年爱尔兰共和国才正式将同性性行为给除罪化。
2015年5月22日爱尔兰全民公决通过同性婚姻入宪案,爱尔兰成为全球第一个以公投形式,非由国会通过法案或最高法院裁决,令政府承认同性婚姻的第一个国家。
历史
2010年7月1日,爱尔兰下议院通过了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7月8日,爱尔兰上议院以48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了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7月19日,爱尔兰总统玛丽·麦卡利斯签署同性民事伴侣关系法案。2011年1月1日,爱尔兰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登记和权利生效,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婚姻配偶相似的权利[1][2]。
2015年5月22日爱尔兰全民公决通过同性婚姻入宪案[3],结果需要参众两院批准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国会所有主要政党均表态支持同性婚姻。据估计,第一例同性婚姻将产生于2015年夏季举行[4],爱尔兰也将成为全世界第19个政府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并且是欧洲地区中第十三个保障同性婚姻平等权利的国家,同时也是全球第一个以公投形式,并非以国会通过法案或最高法院裁决,政府承认同性婚姻的第一个国家。
注释
- ^ Partnership laws come into force. [2011-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2).
- ^ Marriage Equality. Marriage v Civil Partnership FAQs. [24 March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4月2日).
- ^ Ireland says Yes to same-sex marriage. RTE News. 23 May 2015 [23 May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3).
- ^ 存档副本. [2015-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