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委员 (中华民国)

中華民國行政院政務官

政务委员中华民国行政院政务官职位之一,功能相当于其他国家之“不管部部长”。该职依《中华民国宪法》设立,主要负责跨部会协调、横向联系,以及特定议题、任务的推动;其官阶与各部会首长同级,同时为行政院会议的当然成员,惟除兼任各部会首长者外,一般没有所属部会。依现行《行政院组织法》规定,政务委员定额7人至9人。

历史

  • 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在第五十四条[1]设置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之职位,第五十六条规定政务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第五十八条规定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得参加行政院会议
  • 1948年5月,施行的《行政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行政院各部会首长均为政务委员,另设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5人至7人,明定政务委员的额员数。
  • 2012年,施行的新版《行政院组织法》部会首长不再视为政务委员,但修订政务委员得兼任〈行政院组织法第四条〉所列的委员会之首长[2]
  • 2014年1月,《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明定主任委员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3月,《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明定主任委员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

人员构成

依现行《行政院组织法》第5条规定,政务委员人数为7至9人,政务委员可兼任《行政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的委员会之主任委员或委员长[3],但《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组织法》直接规定主任委员须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

政务委员名单

历任

现任

现任政务委员共有8人,如下表[4]

姓名 就任日期 业务分工项目 兼职 党籍
陈时中 2024年5月20日 卫福部劳动部退辅会农业部(食安)、原民会   民主进步党
刘镜清 2024年5月20日 国发会经济部(科技水利贸易除外)、财政部金管会中央银行公平会内政部(国土计划)、农业部(食安除外)、核安会净零碳排 国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无党籍
吴诚文 2024年5月20日 国科会教育部(产学研)、数发部国防部(产业)、经济部(科技)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无党籍
陈金德 2024年5月20日 工程会交通部运安会、内政部(都更)、经济部(水利)、环境部(净零碳排除外)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主任委员   民主进步党
杨珍妮 2024年5月20日 经贸谈判相关、侨委会外交部、经济部(贸易)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总谈判代表 无党籍
季连成 2024年5月20日 内政部(灾防、消防空勤役政民政移民)、海委会海巡)、国防部(产业除外) 无党籍
史哲 2024年5月20日 文化部、教育部、客委会故宫、交通部(观光)、内政部(新住民事务)   民主进步党
林明昕 2024年5月20日 陆委会法务部、内政部(户政、治安、警政、人团、合作事业)、通传会中选会、海委会(海巡除外)、党产会个资筹备处 无党籍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华民国宪法》第54条:“行政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各部会首长若干人,及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若干人。”
  2. ^ 《行政院组织法》第5条:
    行政院置政务委员七人至九人,特任。
    政务委员得兼任前条委员会之主任委员。”
  3. ^ 行政院組織法. 中华民国行政院. [2016-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0) (中文(台湾)). 
  4. ^ 認識行政院 政務委員. 中华民国行政院. [2016-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5). 

来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