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履泰(?—1648年),字大来,号方城,浙江海盐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于福建同安县任县令五年,施政严保甲、练乡勇,保固地方不遗余力,因此招抚郑芝龙,同党李魁奇、锺斌仍为海寇,蹂躏中左所,履泰日率领父老子弟练兵,军容甚盛,诸海盗相戒勿犯;后任吏科给事中,明亡,投效唐王于侧,于赣州遭遇清兵,拒降跳崖仅轻伤,次年返乡病逝。

家族

曹元方,崇祯十六年(1643年)进士。

著作

著有《靖海纪略》,为履泰任同安时,与上司往返之文件。书分4卷,前3卷主要为书信,共计100余封;第4卷为办理团练的过程及成效,极具史料参考价值。

参考来源

  • 清史稿·列传280卷》前朝(明)遗逸
官衔
前任:
李灿然
明朝同安县知县
1625年—1631年
继任:
熊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