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纨(1494年—1549年),子纯秋崖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市)人。明代政治人物。正德末进士,任景州知州。嘉靖年间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浙闽海政,任内力抗倭寇葡萄牙侵略,执法甚严,反遭御史攻讦,愤而自尽。

朱纨
沧浪亭五百名贤之朱纨石刻像
沧浪亭五百名贤之朱纨石刻像
大明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等处海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字号字子纯,号秋崖
出生弘治七年(1494年)九月初一日
逝世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十二月十六日
配偶配徐氏,封宜人
亲属(子)贞元、贞介、贞则、贞固、贞孚、贞训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九十三名举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会试第五十名,二甲七十二名进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六年(1521年),朱纨登进士,工部观政,嘉靖元年(1522年)授任景州知州,次年调任开州知州。嘉靖六年(1527年),升南京刑部浙江司员外郎。嘉靖八年(1529年),升郎中,改南京兵部职方司郎中,次年改南京吏部考功司。

嘉靖十一年(1532年),朱纨升任江西布政司右参议。十三年升迁四川按察司副使,整饬威茂兵备。嘉靖十五年(1536年),平定深沟诸贼,获得朝廷赏赐。随即在十六年丁酉遭遇母丧,升贵州左参政,未就任。服阕,嘉靖二十年(1541年),补山东左参政。二十二年升云南按察使,二十三年升山东右布政使,二十四年升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五年提调广东乡试[1]谈迁称其:“朱纨十年中丞,田不亩辟,家徒壁立。”[2]

嘉靖二十五年,朱纨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二十六年七月,改任浙闽提督。因其处死海盗李光头等九十六人,朱纨在捷报中宣称道:“生擒佛郎机国王三名,一名倭王。”御史陈九德弹劾其擅杀,“举措乖方,专杀启衅”,又弹劾柯乔卢镗“党纨擅杀,宜置于理”。[3]周亮“请改巡抚为巡视,以杀其权。其党在朝者左右之,竟入其请。”朱纨因而被革职,朱纨一再上书自明,明世宗下令逮捕朱纨进京审讯,朱纨愤而自杀,死前说:“吾贫且病,又负气,不任对簿。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吾死,自决之,不须人也。”[4]《明史》有传[5]

著作

朱纨身后留有《茂边纪事》、《甓余录》十二卷。

纪念

苏州人为纪念朱纨,将其生前居住过的一条街巷命名为“朱进士巷”,现已不存。

家族

曾祖朱振。祖父朱泰。父朱昂,号圭庵,景宁县教谕。嫡母马氏,生母施氏。慈侍下。兄衣、冠、绶、络、弟绅、绂[6]

参考文献

  1. ^ 《国朝献征录·62卷》127-128
  2. ^ 谈迁:《国榷》
  3.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
  4. ^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秋厓朱公纨圹志》
  5. ^   《明史·卷205》5403-5405. 维基文库. :朱纨,字子纯,长洲人。正德十六年进士。除景州知州,调开州。嘉靖初,迁南京刑部员外郎。历四川兵备副使。与副总兵何卿共平深沟诸砦番。五迁至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五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明年七月,倭寇起,改提督浙、闽海防军务,巡抚浙江。
    初,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承平久,奸民阑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机诸国入互市。闽人李光头、歙人许栋踞宁波之双屿为之主,司其质契。势家护持之,漳、泉为多,或与通婚姻。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将吏不敢诘也。或负其直,栋等即诱之攻剽。负直者胁将吏捕逐之。泄师期令去,期他日偿。他日至,负如初。倭大怨恨,益与栋等合。而浙、闽海防久隳,战船、哨船十存一二,漳、泉巡检司弓兵旧额二千五百余,仅存千人。倭剽掠辄得志,益无所忌,来者接踵。
    纨巡海道,采佥事项高及士民言,谓不革渡船则海道不可清,不严保甲则海防不可复,上疏具列其状。于是革渡船,严保甲,搜捕奸民。闽人资衣食于海,骤失重利,虽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坏之。纨讨平覆鼎山贼。明年将进攻双屿,使副使柯乔、都指挥黎秀分驻漳、泉、福宁,遏贼奔逸,使都司卢镗将福清兵由海门进。而日本贡使周良违旧约,以六百人先期至。纨奉诏便宜处分。度不可却,乃要良自请,后不为例。录其船,延良入宁波宾馆。奸民投书激变,纨防范密,计不得行。夏四月,镗遇贼于九山洋,俘日本国人稽天,许栋亦就擒。栋党汪直等收余众遁,镗筑塞双屿而还。番舶后至者不得入,分泊南麂、礁门、青山、下八诸岛。
    势家既失利,则宣言被擒者皆良民,非贼党,用摇惑人心。又挟制有司,以胁从被掳予轻比,重者引强盗拒捕律。纨上疏曰:“今海禁分明,不知何由被掳,何由胁从。若以入番导寇为强盗,海洋敌对为拒捕,臣之愚暗,实所未解。”遂以便宜行戮。
    纨执法既坚,势家皆惧。贡使周良安插已定,闽人林懋和为主客司,宣言宜发回其使。纨以中国制驭诸番,宜守大信,疏争之强。且曰:“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闽、浙人益恨之,竟勒周良还泊海屿,以俟贡期。吏部用御史闽人周亮及给事中叶镗言,奏改纨巡视,以杀其权。纨愤,又明年春上疏言:“臣整顿海防,稍有次第,亮欲侵削臣权,致属吏不肯用命。”既又陈明国是、正宪体、定纪纲、扼要害、除祸本、重断决六事,语多愤激。中朝士大夫先入浙、闽人言,亦有不悦纨者矣。
    纨前讨温、盘、南麂诸贼,连战三月,大破之,还平处州矿盗。其年三月,佛郎机国人行劫至诏安。纨击擒其渠李光头等九十六人,复以便宜戮之。具状闻,语复侵诸势家。御史陈九德遂劾纨擅杀。落纨职,命兵科都给事杜汝祯按问。纨闻之,慷慨流涕曰:“吾贫且病,又负气,不任对簿。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吾死,自决之,不须人也。”制圹志,作俟命词,仰药死。二十九年,给事汝祯、巡按御史陈宗夔还,称奸民鬻贩拒捕,无僭号流劫事,坐纨擅杀。诏逮纨,纨已前死。柯乔、卢镗等幷论重辟。
    纨清强峭直,勇于任事。欲为国家杜乱源,乃为势家构陷,朝野太息。自纨死,罢巡视大臣不设,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事。浙中卫所四十一,战船四百三十九,尺籍尽耗。纨招福清捕盗船四十余,分布海道,在台州海门卫者十有四,为黄岩外障。副使丁湛尽散遣之,撤备弛禁。未几,海寇大作,毒东南者十余年。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