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长子朱翊铧(16世纪—1570年代),明朝都昌王朱载塎庶长子(《明史》误作嫡长子)。

生平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十月,礼部尚书欧阳德查出朱载塎不顾父丧,唯利是图,事母不孝,逼索囊橐打死守门使,抉人眼目,有违祖训,又杀人败伦,旁人不敢声言其罪。湖广抚按衙门、都布按三司会同荆府承奉长史等官奉命前去宣谕朱载塎不要再悖违祖训、佯狂自恣,及令其庶长子镇国将军朱翊铧也不要藉父疯狂相助为非,就于本府内择严密宫院一所安置朱载塎,令妃妾宫人伴守于外,锁住宫门令不得放纵,去除伤人器械使不得逞凶,其府第大门由荆王府差内外官校关闭护守,不要纵容奏内所称的买刀人等私自出入,一应护守事宜及传通内外言语及朱载塎服膳都要处置得宜,务令安便,无致窘迫,要足以制止朱载塎狂悖之行,也不失朝廷亲睦之恩;命都昌王府教授官加意辅导,朱翊铧饬躬励行弥补父过等。[1]

隆庆四年(1570年)八月,朱翊铧由镇国将军受封都昌长子。[2]后朱载塎去世,朱翊铧也已经去世,[3]朱翊铧子朱常沄袭封都昌王。[4]朱翊铧是否有谥号,是否被追封为都昌王,待考。

参考文献

  1. ^ 《礼部志稿》卷079
  2.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四十八》
  3. ^ 《明史》卷一百三·表第四·诸王世表四
  4. ^ 《明史》《弇山堂别集》卷036误作无嗣除国,《湖广通志》误作朱翊铧袭封,此从《名山藏分藩记》《石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