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军
李世军(1902年4月18日—1989年6月24日),字汉三、汉珊,乳名小虎子,甘肃静宁人,中国政治人物,民国37年(1948年)在甘肃省第三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1][2]
李世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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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汉三、汉珊 |
出生 | 小虎子 1902年4月18日(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十一日) |
逝世 | 1989年6月24日 | (87岁)
生平
192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2月被孙中山任命为《北上宣言》临时宣传委员。1925年,在北京主持《国民新报》。
1926年,任中国国民党甘肃省党部主任委员。
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政治部部长。
1928年11月1日,任宁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3],1933年2月3日免。[4]
1933年2月24日,任监察院监察委员。[5]1938年2月12日,特派监察院江苏监察区监察使。[6]
1939年4月25日,免监察院监察委员兼江苏监察区监察使,任甘肃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7],1940年11月22日免。[8]
1940年2月,任战时运输统制局中将处长。
1943年2月29日,当选三青团第一届中央候补监察。
1944年4月8日,派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副局长。[9]
1946年2月12日,派监察院监察委员[10],5月9日派教育部指定各大学及独立学院设置法律系司法组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监试委员[11],9月12日选派为三青团第二届中央监察会监察,11月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7年,当选党团合并后的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民国37年,当选立法委员,曾出席第一届立法院第一会期财政及金融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粮政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江苏省政协委员会委员、南京市民政局局长、国务院参事等职。
1989年6月24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