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良(1963年9月27日[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黑龙江鸡西人。早年就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曾担任鸡西鹤岗两市副市长,涉嫌巨额贪腐,在案发前转移资产潜逃美国。

李传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鸡西市副市长
任期
2012年1月—2014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鹤岗市副市长
任期
2014年5月—2016年12月
个人资料
出生1963年9月(61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鸡西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90年6月加入)
中国民主党(2020年加入)
母校清华大学

生平

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黑龙江省鸡西市和鹤岗市副市长。2017年3月辞去公职[2]

2020年8月25日,李传良在美国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自称,因无法忍受中国官场的腐败而主动请辞,并表示自己已退出中国共产党加入中国民主党,同时还认为中共体制内像蔡霞一样对中共体制不满的人有不少,但很多人害怕被举报从而敢怒不敢言[3]

2020年9月7日,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称[4]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并指出他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并为了躲避调查获得庇护已逃至美国,亦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3][5]

2024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牡丹江市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称,李传良在担任公职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自身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2586亿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亿元,进行营利活动;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25.185136万元。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开发、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已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亿余元被扣押、冻结,另有1021处房产、土地、滩涂27宗、林地8宗被查封,汽车38辆、机械设备10台(套)被扣押,18家公司股权被冻结[6]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