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1027年—1090年3月5日),公择,北宋建昌人,诗人兼藏书家,黄庭坚母亲安康郡太君、洪民师母亲文成县君之弟。

生平

皇祐进士熙宁右正言,与王安石友善。黄庭坚早年丧父,嘉祐六年(1061年)随舅父李常游学淮南,认识与李常齐名的孙觉。黄庭坚娶孙觉之女孙兰溪为妻。哲宗时累拜御史中丞,后出知邓州、徙成都,元祐五年二月初二日(1090年3月5日),行次陕,暴卒,年六十四。[1]

李常少时读书于庐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名曰“李氏山房”,藏有抄书九千余卷。著有文集《奏议》六十卷、《诗传》十卷、《元祐会计录》三十卷[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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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44》,出自脱脱宋史

注释

  1. ^ 《老学庵笔记》:“李公择、孙莘老平时至相亲厚,皆终于御史中丞。元祐五年二月二日,公择卒,三日,莘老卒,先后才一日。”
  2. ^ 南宋·王应麟,《玉海》(卷185):“李常有元祐㑹计录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