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龙
中国明朝政治人物、文学家(1514-1570)
李攀龙(1514年—1570年),字于鳞,号沧溟,山东历城(今济南)人,明朝官员、文学家,“后七子”之首。
李攀龙 | |
---|---|
大明河南按察使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历城县 |
字号 | 字于鳞,号沧溟 |
出生 | 正德九年(1514年)四月十八日 |
逝世 | 隆庆四年(1570年) |
配偶 | 娶徐氏 |
亲属 | (子)李驹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李攀龙九岁丧父,家贫,自奋于学。嘉靖十九年中式山东乡试第二名亚元。嘉靖二十三年(1554年)登甲辰科会试第三十九名,三甲二百十四名进士[1][2]。吏部观政,次年因病请假归乡。病愈后,任顺天乡试同考官,明年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历员外郎、山西司郎中,出为顺德知府,有善政。三十五年八月擢陕西提学副使,因陕西大地震,谢病归。
隆庆改元,起为浙江副使,二年五月改布政司左参政,十二月奉万寿表入贺,道擢河南按察使,不久母亲去世丁忧归。后暴心痛而卒,年五十七。所著《白雪楼集》三十卷行于世。一生清白耿介,身后寥落。《明史》有传[3]。
文学成就
他对于秦汉文学抱甚高的评价,并对唐诗颇多与他学者不同的贬抑看法。他所著的《答冯通书》就提到:“秦汉以后无文矣”。著有《沧溟集》。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287》:李攀龙,字于鳞,历城人。九岁而孤,家贫,自奋于学。稍长为诸生,与友人许邦才、殷士儋学为诗歌。已,益厌训诂学,日读古书,里人共目为狂生。举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稍迁顺德知府,有善政。上官交荐,擢陕西提学副使。乡人殷学为巡抚,檄令属文,攀龙怫然曰:“文可檄致邪?”拒不应。会其地数震,攀龙心悸,念母思归,遂谢病。故事,外官谢病不再起,吏部重其才,用何景明例,特予告归。予告者,例得再起。攀龙既归,构白雪楼,名日益高。宾客造门,率谢不见,大吏至,亦然,以是得简傲声。独故交殷、许辈过从靡间。时徐中行亦家居,坐客恒满,二人闻之,交相得也。归田将十年,隆庆改元,荐起浙江副使,改参政,擢河南按察使。攀龙至是摧亢为和,宾客亦稍稍进。无何,奔母丧归,哀毁得疾,疾少间,一日心痛卒。攀龙之始官刑曹也,与濮州李先芳、临清谢榛、孝丰吴维岳辈倡诗社。王世贞初释褐,先芳引入社,遂与攀龙定交。明年,先芳出为外吏。又二年,宗臣、梁有誉入,是为五子。未几,徐中行、吴国伦亦至,乃改称七子。诸人多少年,才高气锐,互相标榜,视当世无人,七才子之名播天下。摈先芳、维岳不与,已而榛亦被摈,攀龙遂为之魁。其持论谓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于本朝独推李梦阳。诸子翕然如之,非是,则诋为宋学。攀龙才思劲鸷,名最高,独心重世贞,天下亦并称王、李。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并称何、李、王、李。其为诗,务以声调胜,所拟乐府,或更古数字为己作,文则聱牙戟口,读者至不能终篇。好之者推为一代宗匠,亦多受世抉摘云。自号沧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