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航(?),男,山东招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1]

生平

1995年,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工作,先后在外交部办公厅驻纳米比亚大使馆外交部非洲司任职,期间曾挂职一年浙江省义乌市副市长。2013年,任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参赞。2015年,任外交部非洲司参赞兼中非合作论坛办公室主任。2016年,任驻肯尼亚大使馆公使衔参赞。2019年5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2]2024年2月,自驻迪拜总领事离任[3]。回国任外交部机关党委副书记(部党委国外工作局副局长)[4][5]

家庭

已婚,有一子。

参考资料

  1. ^ 总领事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馆. 2019-05-28 [2022-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2). 
  2. ^ 李旭航总领事简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馆. 2019-05-29 [2022-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5). 
  3. ^ 李旭航总领事离任拜会迪拜市长达伍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馆. 2024-02-01 [2024-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8). 
  4. ^ 外交部大使参赞感知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成就. 中国新闻网. 2024-08-15 [2024-10-10]. 
  5. ^ 机关党委(部党委国外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4-10-10]. 
外交职务
前任:
李凌冰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
2019年5月-2024年2月
继任:
欧渤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