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溪溥(1923年10月—2021年12月15日),原名孙乐宸,男,山东掖县(今属莱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原北京航空学院飞机系毕业,工程师。早年曾参与、并领导为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空中爆炸改装提供的运载工具。曾任陕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

生平

1939年,以小学教员的身份做掩护,在家乡参加中共领导的秘密游击活动。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一直在山东省地方从事党务宣传工作。1945年起,历任中共西海地委宣传部干事、副科长、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任中共平东县委副书记、书记;1953年,升任山东省莱阳地委副秘书长。后被调往位于辽宁沈阳原国营一一二厂工作;历任教育处副处长、副生产厂长、代生产厂长。1956年,进入北京航空学院飞机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位于西安原国营一七二厂(即“西安飞机工业集团”的前身);历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厂党委书记、厂长。

1981年11月,李溪溥被拔擢为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先后兼任过省委工业交通工作部部长、经济部部长;1983年,晋升省委副书记;1986年,转任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5月,当选陕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993年4月,离休。[1]

2021年12月15日于西安病逝,享年99岁。[2]

参考文献

  1.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2. ^ 李溪溥同志逝世. 陕西日报. [2021-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严克伦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第七届

1988年5月-1993年4月
继任:
张勃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