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幼春(1880年2月24日—1939年8月24日),名南强谱名资修幼春老秋,通称林幼春台湾府彰化县(今台中雾峰)人,雾峰林家成员,日治台湾文学家、社会运动者。

林幼春
性别
出生(1880-02-24)1880年2月24日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
逝世1939年8月24日(1939岁—08—24)(59岁)
日治台湾台中州大屯郡雾峰庄
国籍 大清(1880年-1895年)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39年)
别名林进、林资修、林南强
教育程度私塾
职业诗人
活跃时期19世纪
亲属伯祖父林文察
经历
代表作
  • 《南强诗集》

简介

林幼春生于福建福州,为林文察从孙,林文明之孙,母何氏福州人,4岁随父母返回台湾雾峰定居。幼读四书五经二十一史,曾学于林克宏王君右梁钝庵,长于近体诗

1895年乙未战争爆发,年方十六的林幼春从台湾前往福建泉州避祸。战事结束后返台。成年后开始自管家族产业,并于1913年后担任雾峰地区台人区长及当地信用组合金融业的董事等。不过以诗文见长的他,亦为台湾文坛对抗台湾总督府施政的主力之一。1918年底与蔡惠如等栎社友人创立台湾文社,翌年1月创刊《台湾文艺丛志》,1921年7月则与同宗林献堂共同筹组台湾文化协会,主要目的在宣扬台湾民族运动兼文化启蒙。

1923年2月,他与蒋渭水蔡培火共组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同年12月,因治警事件遭判刑三个月。1925年3月2日入狱,出狱后,林幼春辞退所有官方官职,曾任台湾民众党顾问。1930年在报上介绍吴虞的“非孝论”,引起论战。1931年2月,辞任台湾民众党顾问后,即隐居雾峰。1934年5月,张深切发起“台湾文艺联盟”,机关杂志《台湾文艺》之印行,得力于幼春之捐助,始得以顺利出刊。1935年12月,杨逵退出《台湾文艺》,另创《台湾新文学》,幼春捐助300元,此款足使该刊发行3期,后仍持续赞助。西历1939年10月2日(农历8月24日)病逝于家宅。

林幼春擅长诗作,与丘逢甲连雅堂并称台湾三大诗人,身后留有《南强诗集》。林幼春散文亦佳,举凡栎社二十年题名碑的碑文,《栎社沿革志略》及林痴仙《无闷草堂诗存》的序文、栎社社友的吊祭文章等多出自其手笔,传达深刻的汉族文化意识。

1925年3月因“治警事件”入狱,其监狱文学有入狱前的〈吾将行〉、及入狱后所写的〈狱中闻画眉〉、〈再闻画眉〉、〈狱中寄内〉、〈咏史〉、〈四月十五夜铁窗下作〉、〈狱中十律〉、〈狱中感春赋落花诗以自遗〉等诗、〈入狱及出狱家书三封〉散文。

林幼春亦好读小说,尝言“文章要做的通,最好多读小说。”但因为当时世家子弟读小说被认为是一种没出息的行为,他为避免家人监视,悄悄地躲在暗楼上,仅凭如豆般的烛光耽读小说。[1]

作品

  • 林幼春的作品〈爱乡曲─吾乡好〉,后来被收录在林瑞明主编《国民文选‧现代诗卷I》。[2]

参见

参考资料

  • 台湾省文献会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1996年。
  • 林文龙,〈台湾诗荟作者简介〉附录。
  • 台湾新民报,《台湾人士鉴》,1934年,台北,台湾新民报社。
  1. ^ 叶荣钟. 《臺灣人物群像》. 台中:晨星. 2000年8月: 页239-240. 
  2. ^ 林瑞明/主编,《国民文选‧现代诗卷I》,台北市:玉山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