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贞孝坊
林氏贞孝坊是一座竖立于台湾台中大甲的清代贞节牌坊。该牌坊乃为表彰淡水厅大甲街地方人士余荣长之妻林春娘(文献多记为“春娘”,而“娘”字为旧时对单名妇女之通称,故其人原名应为“林春”,而栎社诗人蔡子昭所撰碑记即写有“讳春”二字[1])之贞孝事迹,而兴建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之纪念性建筑物。[2][3]
林氏贞孝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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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台湾台中市大甲区庄美里 顺天路119号 |
建成时间 | 清朝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 |
官方名称 | 林氏贞孝坊 |
类型 | 登录等级:直辖市定古迹 登录种类:牌坊 |
详细登录资料 |
民国七十四年(1985年)8月19日,此牌坊经中华民国内政部指定为台中县三级古迹。[4]
此外,林春娘在当地除贞孝事迹外更有祷雨事迹,并被当地居民奉为“贞节妈”,还有神像供奉于大甲镇澜宫之内,成为“大甲三神”之一。[2]
历史
林春娘为大安中庄人,生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同治三年(1864年)去世,年八十六岁[2]。
林春娘七岁时成为余家童养媳,但未婚夫余荣长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赴鹿港经商时溺毙,此时林氏只有十二岁,尚未正式结婚,而余荣长之父已逝,余荣长为家中独子,但林氏不打算改嫁,留下来侍奉余荣长的母亲(大家)[2]。她曾抚养两名过继来的族子为子嗣,但一位早逝,后来抚养者则在娶巫氏为妻后不久去世,而后林氏与媳妇一同抚养幼孙[3]。
道光十二年(1832年),本地士绅刘献廷呈请旌表,隔年台湾知府周彦与淡水同知李嗣邺颁赐旌额,而到了道光十六年(1836年)朝廷才下旨准许建坊旌表,但余家家境贫困,故直到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才在职吏张纲上呈淡水同知黄开基后由黄开基捐银元五十元募捐,不久竹堑城门阀林占梅即捐助银一百二十元,随后各方响应捐款后,共得银一千二百多元[2]。之后经过数月后,于大甲城南门外建成牌坊[2]。
台湾日治时期,昭和八年(1933年)发生旱灾,大甲地区供奉林氏神像祷雨得应,而此时牌坊已年久失修,地方人士遂有重修之议,于是便用祈雨募捐余款另购坊地,于昭和十年(1935年)重修[2]。
二次大战后,大甲镇澜宫曾于民国四十年(1951年)整顿环境,于周围建有矮墙,大门位于顺天路,后来在民国六十八年(1979年)大甲镇公所重修,拆除旧墙改建新墙,并将入口改到光明路,并添设一对石狮[1]。民国八十三年(1994年),由内政部、省民政厅、台中县政府补助经费再次重修,相关工程于民国九十一年(2002年)4月17日完工[5]。
建筑
林氏贞孝坊为四柱三间形式[5],而或因下旨准许建章时间到实际建坊时间有差,牌坊北边是刻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职官,南面却是道光十三年(1833年)的职官,此外坊柱四面皆有楹联而不同一般牌坊只刻于正反面,亦为此牌坊的特色之一[2]。
林氏祷雨事迹
林氏生前就文献可考者而言,最早于道光三十年(1850年)留有祷雨事迹,此后尚有祷雨数次,而在同治元年(1862年)的戴潮春事件时,大甲被围,林氏曾三出祷雨,适时化解水道被断的缺水危机(林豪《东瀛纪事》一书有记载)[2]。
戏剧改编
参考资料
- ^ 1.0 1.1 大甲區公所—林氏貞孝坊. [2019-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林文龙. 《台灣中部的人文》. 台北市: 常民文化. 1998年1月: 242-255页. ISBN 957-8491-16-6.
- ^ 3.0 3.1 《淡水厅志》卷十 列传四 列女[失效链接]
- ^ 林氏貞孝坊. 台中市大甲区公所. 2013-06-19 [2017-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5.0 5.1 林氏貞孝坊.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