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乾亨(?—?),字启元,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杨乾亨
大明礼科给事中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三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出使周藩,不受馈遗。三十六年八月选授礼科给事中,上任七日即同都给事中谢江因原工部尚书赵文华案,忤嘉靖旨意受廷杖,又被削籍为民[3][4]

家族

曾祖杨祐,都司经历进阶奉训大夫;祖父杨英,知县;父杨元龙,母辜氏[5]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五十》:嘉靖三十六年九月辛亥朔,革原任工部尚书赵文华职为民,谪其子锦衣卫千户怿思戍边。 上既稔知文华罪恶,虽斥去意犹未平,而言官无攻发之者, 上怒无所泄。会其子怿思请假送亲回籍,是时以 圣旦祈典停封事,期八月终止,怿思遂以晦日具疏,计御览在朔日吉期外矣。 上因以是为文华罪曰:文华吉修限内引疾,欺亵已甚,况杀无辜生命,朕大宥之,以劝后任事者。而其子疏扰,乃明书二十九日,是为故冒吉期,不敬君上至矣。文华黜为民,怿思发边卫充军。因诘礼科失纠令对状,都给事中谢江、右给事中郑国宾、给事中周启大、操守经、陈麟、杨乾亨俱引罪。 上责其党护同欺,而犹饰辞以对,命锦衣卫执诸端门杖之,俱黜为民。
  4. ^ 《南昌县志》:杨乾亨字起元,杨石桥人,嘉靖庚戌进士,初授行人司,出使周藩,不受馈遗。擢给事中,甫七日同谢江劾赵文华不法,忤旨受廷杖,削籍为民。既归,谢绝交游,死无以殓,乡人悲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