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翰
生平
杨公翰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联捷进士,授行人,调任工部郎中;外任福建漳州府知府,任内拘捕海寇,解封山禁,便利人民[2]。历升江西湖东副使、福建兴泉参政、江西按察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在当地革除火耗,捐出公费。
引用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杨公翰 - 培庵,溧水人。戊寅八月十二日,癸卯科,工部政,本年授行人,己酉丁忧,辛亥补原职,癸丑升左司副,甲寅升司正,丙辰升工部郎中,丁巳升漳州知府,辛酉升江西副使,甲子升福建参政,乙丑升江西按察使,丁卯升右布政,己巳升河南左布政,辛未养病。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杨)公翰,字培庵,溧水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授行人,迁工部员外郎,出为漳州知府。捕海寇,开封山禁,以利公诸民。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弘光)时先后为冏卿者,有陆献明、杨公翰、李长春、席本桢、黄道立。……历湖东副使、兴泉参政、江西按察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革火耗,捐公费。入为太仆卿。乞休归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