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皇朝通典
《钦定皇朝通典》,即《清朝通典》,清代嵇璜、刘墉等于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五十二年(1787年)完成,所载典章制度自清初至乾隆五十年止。为十通之一。又与《钦定皇朝通志》、《钦定皇朝文献通考》及《清朝续文献通考》,合称“清朝四通”。
内容
《清朝通典》,全书一百卷,体例同《续通典》,子目略有调整,体例与《通典》、《续通典》一致,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惟细目则依清朝典章制度的实际而作相应的调整增删。该书综合《大清会典》、《大清律例》、《大清一统志》等成书材料而纂成,分门别类,便于检阅。
目录
《清朝通典》九典目录:食货典十七卷(卷一至十七)、选举典五卷(卷十八至二十二)、职官典十八卷(卷二十三至四十)、礼典二十二卷(卷四十一至六十二)、乐典五卷(卷六十三至六十七)、兵典十二卷(卷六十八至七十九)、刑典十卷(卷八十至八十九)、州郡典七卷(卷九十至九十六)、边防典四卷(卷九十七至一百)。
提要
《四库提要》:“以八门隶事,一如杜佑之旧。其中条例则或革或因。如《钱币》附于《食货》,《马政》附于《军礼》,《兵制》附于《刑法》。于理相近,于义有取者,今亦无所更易。至于古今异制,不可强同。如《食货典》之榷酤、算缗,《礼典》之封禅,前朝弊法,久已为圣代所除。即一例从删,不复更存虚目。又《地理典》以统包历代,分并靡常,疆界参差,名称舛互。故推原本始,以九州提其大纲。今既专述本朝,自宜敬遵今制。况乎威弧震叠,式廓昄章。东届出日之邦,西括无雷之国。山河两戒,并隶职方。近复戡定冉駹,开屯列戍。皇舆广阔,更非九州旧界所能包。故均以《大清一统志》为断,不更以《禹贡》州域紊昭代之黄图。至杜氏述唐朝掌故与历代共为一书,故皆分缀篇终。其文简略,亦体裁所限,不得不然。今则专勒一编,式昭国典,当法制修明之世,鸿猷善政,史不胜书。故卷目加繁,溢于旧笈。且杜氏所采者,惟开元礼为详。今则谟烈昭垂,各成完帙。礼有《大清通礼》、《皇朝礼器图式》;乐有《圣祖御制律吕正义》、《皇上御制律吕正义后编》;刑有《大清律例》;兵有《中枢政考》;地理有《皇舆表》、《大清一统志》、《钦定日下旧闻考》、《盛京通志》、《热河志》、《满洲源流考》、《皇舆西域图志》。又有《大清会典》及《则例》总其纲领,八旗及六部则例具其条目。故缕分件系,端委详明,用以昭示万年,诚足媲美乎官礼。又岂杜氏之掇拾残文、裒合成帙所可同日语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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