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公主
永康公主(1478年—1547年),明朝公主,明宪宗次女。母郭惠妃。
永康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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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公主 | |
姓 | 朱 |
封爵 | 公主 |
封号 | 永康公主 |
出生 | 1478年 |
逝世 | 1547年(68—69岁) |
亲属 | |
父亲 | 明宪宗 |
母亲 | 郭惠妃 |
夫 | 崔元 |
子 | 崔凤征、崔麒征 |
女 | 崔氏、崔氏 |
生平
弘治六年五月,公主下嫁代州人、国子监监生崔儒之子崔元[1]。生有两男两女。
嘉靖十六年十月,明世宗曾按照两位公主的要求,命提前为公主造坟[2]。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永康公主去世,寿七十岁。
配偶
明世宗从湖北前来北京即皇帝位的时候,崔元因迎立之功封京山侯。当时礼部表示,这类封赏是臣子的关系,应当剥夺其爵位,且古来无惯例。明世宗表示,“在永乐年初,明成祖当时亦封赏当时驸马王宁为侯,怎么说没有惯例呢?”后给事中底蕴、御史高越上奏表示不可,后皇帝不听。崔元喜好与名士结交,广传盛名,其受皇帝宠信甚,后嘉靖二十八年去世,谥荣恭。后自此,驸马不以军功为条件亦可封侯[3]。
参考文献
- ^ 《明实录·孝宗实录》(卷75):“弘治六年五月 甲戌,册封皇第二妹为永康长公主,以国子监监生崔儒长子元为驸马都尉,赐诰命、冠服如制。”
- ^ 《明实录·世宗实录》(卷205):“嘉靖十六年十月 丁巳,命仁和、永康二公主造坟,军夫折价俱如德清长公主,准与三年春班例,给之计该折价银共一万六千二百两。以各主先后陈乞不一户部请定为令故也。”
- ^ 《明史》(卷121):“永康公主,弘治六年下嫁崔元。元,代州人,世宗入继,以迎立功封京山侯,给诰券。礼部言:“奉迎乃臣子之分,遽膺封爵,无故事。”帝曰:“永乐初年,太宗入继大统,驸马都尉王宁以翊戴功封永春侯,何得言无故事。”给事中底蕴、御史高越等连章论其不可。皆不听。已,坐张延龄事下诏狱,寻释。元好交文士,播声誉,宠幸优渥,勋臣戚畹莫敢望焉。嘉靖二十八年卒。赠左柱国太傅兼太子太傅,谥荣恭。驸马封侯赠官不以军功自元始。主先元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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