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孟化(1541年—?),字叔顺,号观瀛,福建永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孟化
大明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福建汀州府永定县
出生嘉靖二十年辛丑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郑氏
出身
  • 福建乡试第42名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会试第196名
  • 万历二年甲戌科三甲22名进士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乡试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贡士,因丁外艰回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补应殿试,成三甲二十二名进士,刑部观政,授江浦县知县,县丞原无城郭,沈孟化节缩千余金,留治筑城。

万历七年(1579年)升刑部主事,养病。十三年复除本部,十四年升刑部员外郎、郎中。万历十六年(1588年),出任浙江湖州府知府[1]。升任广东副使,二十三年二月升广西布政司右参政。告养老归。二十七年三月补授湖广蕲黄道参政兼佥事。因得罪税监陈奉,二十八年七月降一级,左迁广西副使,三十四年二月升迁本省右江兵备参政。有《一鉴诗集》[2]

家族

曾祖沈仁纲。祖父沈景厚。父沈玉章,县主簿。母林氏。慈侍下。兄孟作、孟似。弟孟伸、孟仪、孟俨、孟脩、孟佐、孟伊。

参考

  1. ^ 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五》:知府 沈孟化,字观瀛,北直永定人,隆庆五年进士。万历十六年任。迁广东副使。
  2. ^ 清康熙《永定县志·卷十》
官衔
前任:
陈梦庚
明朝浙江湖州府知府
万历十六年(1588年)上任
继任:
刘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