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行政区划
汉朝初年,汉高祖刘邦封异姓王七人。但由于对功臣的猜忌,不久又相继削除,同时大封同姓诸侯,这些王国“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僭于天子”。地方王国势力的强大导致中央政府所实际控制的区域萎缩。吕后时期,增加外戚诸侯王。到文帝时期又纷纷铲除,增加刘氏诸侯王。但是地方王国势力的膨胀已经对中央政府构成严重威胁。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建议,用分地的方法削弱诸侯的势力。汉景帝即位后采纳晁错的建议,直接缩减王国的封地,引发诸侯王的强烈反弹,导致吴楚七国之乱爆发,但未几就宣告失败。汉武帝后,采纳主父偃的建议,推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位由嫡子即位,而余子皆分一县或一乡的土地。因此王国不断缩小,汉郡不断扩大,加上边郡的开扩,汉朝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日益加强。同时,政府将大量面积较大郡予以分割。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共有郡国103个,辖县、侯国、邑、道等县级政区1587个。
“州”作为行政区划,在西汉时期萌芽,到东汉宣告形成。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始在郡之上又设十三行部,每部派一刺史,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行部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1]。东汉末年,地方多事。灵帝中平五年(189年),朝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一州军民[1]。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至此,中国地方行政由原本的郡县两级制度变为州郡县三级制[1]。
十三个州部为:司隶校尉部(治雒阳)、徐州刺史部(治剡县)、青州刺史部(治临淄)、豫州刺史部(治谯县)、冀州刺史部(治高邑)、并州刺史部(治晋阳)、幽州刺史部(治蓟县)、兖州刺史部(治昌邑)、凉州刺史部(治陇县)、益州刺史部(治雒县)、荆州刺史部(治汉寿)、扬州刺史部(治历阳)和交州刺史部(治龙编)[1]献帝兴平元年(194年),又分凉州置雍州刺史部。则至汉亡,全国有十四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