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恒晋(1857年—?)[1] 字锡侯,陕西鄠县(今户县)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
他是清朝光绪甲午科举人。历任陕西华州学正,直隶宁津县知县;历充华州高等小学堂堂长、天津合属牙捐总办、陕西土税局总收支、西潼铁路总干事、陕西全省教育会评议长、陕西商务总会顾问、陕西谘议局议长、延长保陕石油公司董事、官立教养所协理、戒烟会会长。[2]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历充陕西都督府顾问、中央行政咨询员、全国农林会议及商会联合会陕西代表、政治会议议员、政事堂存记、约法会议议员、大总统府政治谘议,获二等嘉禾章。[2]
民国8年(1919年)9月,北京政府特命绅士王恒晋任督办,绅士刘晖、刘济坤任帮办,办理陕西全省赈济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