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来
王来(1395年—1470年),字原之,浙江慈溪人。明朝大臣。
字原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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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慈谿县 |
字号 | 字原之 |
出生 |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
逝世 | 成化六年(1470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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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宣德元年(1426年),王来举丙午科浙江乡试,宣德二年(1427年),登会试乙榜,授江西新建县教谕之职。宣德六年,受举荐擢升为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明英宗即位后,经杨士奇推荐,擢升为山西左参政。
王来为官清廉,练达政事。当时任侍郎的于谦巡抚山西,称赞他的才能,认为可以提拔作朝廷近臣。王来开始从政时执法很严,疾恶如仇,曾因为公事杖死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的知县等多达十人,因此被捕下狱,遇到赦免,并官复原职,调补广东作地方官员。从此王来执政温和,注重修举。
正统十三年(1448年),迁河南左布政使。第二年,改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湖广、襄阳诸府。也先率军逼近京师,王来督兵勤王,率军渡过黄河,听到也先军撤退,才退兵。景泰元年,贵州苗族叛乱。王来以右都御史总督湖广、贵州军务,平定了叛乱。景泰三年十月,升迁并兼任大理寺卿。景泰四年,召为南京工部尚书。明英宗复辟,朝中尚书都被罢官,王来遂回到乡里。成化六年(1470年),在家中逝世[1]。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72):“王来,字原之,慈溪人。宣德二年以会试乙榜授新建教谕。宁王府以诸生充乐舞,来请易以道士。诸王府设乐舞生始此。六年,以荐擢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属吏,敕有“请自上裁”语。来言:“贼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请而后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来数抑之。武还,诉于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及报命,奖谕甚至。英宗即位,以杨士奇荐,擢山西左参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便。”又言:“郡县官不以农业为务,致民多游惰,催征辄致已命。朝廷悯其失业,下诏蠲除,而田日荒闲,租税无出,累及良民。宜择守长贤者,以课农为职。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听其均分,原主复业则还之。蚕桑可裨本业者,听其规划。仍令提学风宪官督之,庶人知务本。”从之。来居官廉,练达政事。侍郎于谦抚山西,亟称其才,可置近侍。而来执法严,疾恶尤甚,以公事杖死县令不职者十人。逮下狱,当徒。遇赦,以原官调补广东。来自此始折节为和平,而政亦修举。正统十三年迁河南左布政使。明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及湖广襄阳诸府。也先逼京师,来督兵勤王。渡河,闻寇退,乃引还。景泰元年,贵州苗叛。总督湖广、贵州军务侯琎卒于军,进来右都御史代之。与保定伯梁缶,都督毛胜、方瑛会兵进讨。至靖州,贼掠长沙、宝庆、武冈。来等分道邀击,俘斩三千余人,贼遁去。已,复出掠,官军连战皆捷。贼魁韦同烈据兴隆,劫平越、清平诸卫,来与方瑛击败之。贼退保香炉山,山陡绝。胜、瑛与都督陈友三道进,来与缶大军继之。先后破三百余寨,会师香炉山下。发炮轰崖石。声动地。贼惧,缚同烈并贼将五十八人降。余悉解散。遂移军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匀、草塘诸贼。贼望风具牛酒迎降。贼平,班师。诏留来、缶镇抚。寻命来兼巡抚贵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暂行鬻爵之例。今寇贼稍宁,惟平越、都匀等四卫乏饷。宜召商中盐,罢纳米例。”从之。三年十月召还,加兼大理寺卿。缶以来功大,乞加旌异。都给事中苏霖驳之,乃止。来还在道,以贵州苗复反,敕回师进讨。明年,事平。召为南京工部尚书。英宗复辟,六尚书悉罢。来归。成化六年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