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胤(1589年—1644年),字百斯,号永锡[1]山东新城县(今桓台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王与胤
大明湖广道监察御史
籍贯山东济南府新城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百斯,号永锡
出生万历十七年(1589年)
逝世崇祯十七年(1644年)
出身
  • 崇祯元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陇首集》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山东乡试第十名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巡按河东盐课,又巡视陕西茶马道,寻奉命督应天学政。因弹劾总兵官邓玘,忤阁臣之意,谪归。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陷京师,遣官至新城,与胤欲逃亡出海,行至利津,以海上多盗不可行,乃回乡,四月二十六日,王与胤与妻于氏、子士和自缢殉国。[3]与胤时年五十六,于孺人年五十五,士和年二十八。

家族

曾祖王重光,贵州布政司参议。祖王之垣,户部左侍郎。継父王象贲,户部员外郎。生父王象晋,浙江右布政使。

新城王氏在明末乱世中多遭亡故,先是崇祯五年十一月援辽之师变起吴桥,南趋新城,王与胤从叔王象复及子王与夔死之;十五年十二月新城再破,与胤弟王与朋与子王士熊、王士雅又死之,其子士和妻张氏亦自经死;至十七年四月,王与胤全家三人自经死,只遗下一个五岁幼孙王启沆。其侄王士禛,清朝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书。

参考文献

  1. ^ 《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484
  2. ^ 《陇首集》
  3. ^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王与胤,字永锡,一字百斯,济南新城人。崇祯戊辰进士,改庶吉士,授湖广道御史。殉难。有《陇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