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谟 (教育家)
王谟(1895年—1958年)[1]四川省顺天府仪陇县人[2],中华民国教育家、政治家。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要人。
生平
王谟先后毕业于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改东京教育大学,今为筑波大学)、东京帝国大学。归国后,历任武昌大学、北平大学、师范大学、清华大学教授,[3]此外在北京政府时代还曾任参议院议员。[2]1942年(民国31年),出任北京师范学院院长,后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3]
1943年(民国32年)11月,伴随着华北政务委员会改组,王谟任该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兼常务委员。1944年7月辞任。[4]
1945年12月5日,以汉奸罪被国民政府在北平逮捕,后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49年,被释放,以后在北京闲居。1958年,因脑溢血逝世[5]。终年63岁。
注释
参考文献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职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郭卿友主编. 中華民国時期軍政職官誌 下.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0. ISBN 7-226-00582-4.
- 李英才“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教育总署督办王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仪陇县委员会编. 仪陇文史资料选辑 第18辑(人物资料之一 仪陇古今人物录). 1998.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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