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懋康(1571年—1645年),孟侯东郊直隶歙县(今安徽)人,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应天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三甲第五名进士[1],都察院观政,以中书舍人任二十八年庚子科顺天乡试同考官,三十三年行取,三十六年授广西道御史,差长芦巡盐。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巡按陕西,是岁旱灾尤甚,“公孟夏入境,即具疏言三秦异灾,请蠲免额外之赋。”[2],又疏陈边政十事, 劾罢副总兵王学书等七人。四十四年巡按山东,四十六年八月升顺天府丞,以其知兵且精火器,受命募兵,天启元年(1621年)因丁艰未能成行,由御史游士任代任募兵。

天启四年(1624年)起官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魏忠贤以懋康为赵南星所引,欲去之,天启五年六月御史王际达弹劾他依附邪党,夤缘抚臣,妄报军情,职守安在,被削职为民。

崇祯初,起懋康南京通政使。越二年,召拜兵部右侍郎,寻罢。再起南京户部右侍郎,督粮储。旋引疾归,卒于家。懋康雅负器局,扬历中外,与族兄毕懋良并有清誉,人称“二毕”。

毕懋康擅绘事,尤长于山水画。归里后曾自制武刚车、神飞炮等军械。著有《西清集》、《管涔集》、《疏草》等。

注释

  1.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毕懋康,东郊,书四房,丁丑四月二十七生。歙县人,甲午百十,会三十三,三甲五。都察院政,授中书,庚子顺天同考,乙巳行取,戊申授广西道御史,差长芦巡盐,庚戌巡视南城,本年陕西巡按,丙辰山东巡按,庚申升顺天府丞,辛酉丁忧,甲子升右佥都御史巡抚郧阳,乙丑为民。曾祖珊。祖效钦,举人知州。父力德,主簿。
  2. ^ 胡博文《司徒毕东郊先生年谱》

参考书目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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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四十二》,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