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北区理民府
22°26′45″N 114°10′14″E / 22.445706°N 114.170622°E
旧北区理民府(英语:Old District Office North)位于香港新界大埔运头角里,是英国租借新界后兴建的首幢民政大楼。于1981年11月13日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迹,1988年至2000年拨作环境保护署大埔区分处,2002年成为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总部,并命名为罗定邦童军中心(英语:Law Ting Pong Scout Centre)。
此理民府原为北约理民府所用,之后于1948年改由分拆后的大埔理民府继续使用。1979年10月,北区理民府成立,但该府的办公大楼设于此处而非其辖区(上水、粉岭、沙头角、打鼓岭)内。原有的大埔理民府,则迁往新落成的大埔政府合署办公。[1]
历史
1898年6月9日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爵士(Claude MacDonald,1852-1915)与李鸿章在北京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于7月1日起将九龙半岛、大屿山等离岛及大鹏湾水域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1899年4月17日香港政府在大埔旗杆山(Flagstaff Hill,现称圆冈)举行升旗礼,正式接收新界租地。
大埔是早期管治新界的中心,1901年设立“Land Office”(后称大埔田土司署)。1905年为方便执行土地法例,将“District Land Office”分为两个部门,其中之一为“Northern District”(北约理民府),座落大埔,管治新租地除新九龙及三个小岛外的大部分地区。理民府的工作包括收税、发牌、土地丈量、地区工程、司法仲裁、地方治安、排解纠纷、探测民情等;及后北约理民府分拆为大埔理民府及元朗理民府。
旧北区理民府约于1907年兴建,办理新界北部(荃湾以北)的行政及土地注册工作。同时附设邮局(直到战后重光)及裁判司法庭(直到1961年)。于1983年才停用作理民府的办公大楼。
特色
旧北区理民府高踞山丘之上,原分为南北两座单层的建筑物,为适应潮湿炎热的天气,东西立面均建有宽敞的砖柱游廊及拱形门窗,整座以红砖建成,是廿世纪初典型殖民地建筑物。二次大战后在中间加建连结两座,并于北座加建多一层,整体上保持一贯古朴的外观。在内曾放置一门小炮,移离后只余空炮架。 另一大特色是此法定古迹已经被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使用。一年会开放几天供市民参观,但平日早上则有市民使用作晨运,大家互不打扰。 童军总会表示为免影响运作而作出的保安措施,公众人士只可于建筑物围栏外拍照及观赏,倘学校及非牟利团体对旧北区理民府有兴趣,可去函童军总会申请参观;过去一年,总会每星期平均安排一间学校到访参观,至于市民亦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惟批核与否则由总会作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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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加建连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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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座维持单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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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北区理民府介绍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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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军新界东总部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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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座游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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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座游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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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炮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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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军新界东总部立柱
旧北区理民府职员宿舍
旧北区理民府职员宿舍位于大埔运头角里20号,建于1921至1922年,于2022年3月10日被评定为为二级历史建筑,古迹编号N381[2]。该建筑物现时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文化修复办事处作货仓用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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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参看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