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湾惩教所及芝新惩教所

芝麻湾惩教所(英语:Chi Ma Wa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及芝新惩教所(英语:Chi Su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皆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女性惩教院所,位于离岛区大屿山芝麻湾半岛东部芝麻湾道,邻近芝麻湾码头的地方。惩教署在芝麻湾的惩教设施可追溯至1956年芝麻湾监狱的启用[1],其后因香港越南船民问题,将芝麻湾监狱改建成难民营,之后越南船民增多,署方在原监狱旁边加建临时营舍。[2]随着港府遣返船民,这两处难民营分别变回芝麻湾惩教所及改为芝麻湾戒毒所,而芝麻湾戒毒所在2005年再改为芝新惩教所。[2]由于女性惩教院所收容量不足,署方决定将两间惩教所的女性犯人调迁到扩充完成的罗湖惩教所,并于2010年关闭以待重建。[3]

两间惩教所所在的芝麻湾半岛

简介

芝麻湾惩教所是惩教署的一所中度设防的女子惩教所,位于芝麻湾道333号。于2007年,芝麻湾惩教所有338个收容额,收纳人次为433人,即是超额收容。[4]而芝新惩教所是一所低度设防的女子惩教所,位于芝麻湾道303号。芝新惩教所原本作为芝麻湾戒毒所,曾是香港法例第244D章的《戒毒所(芝麻湾戒毒所)令》指定的戒毒所[5],于2005年改为普通的惩教所并更名,芝新惩教所在2007年有278个收容额,收纳人次为352人,同样有超收情况。[4]

历史

芝麻湾惩教所的所在地原为华民政务司署社会局(今社会福利署)开设的残疾人士护理院。[2]1955年,惩教署前身——监狱署接管这间护理院,开展重建工程,并于翌年完成,是首间开放式监狱。[1]顾名思义,开放式监狱是没有铁丝网围墙的营房,而且犯人能在职员带领下走出仓门,一般会去帮忙植林或修筑附近道路,1966年启用的塘福监狱也采用开放式监狱设计。[6]

到1970年代后期,逃到香港的越南船民大增,但容纳他们的地方严重不足,造成无处容身之窘境,有见于此,香港政府物色市区空置区域和郊外等地方辟作难民营[7]1979年2月,一艘载着约2,700名船民的“天运号”驶到西区检疫站,港府最初拒绝让他们登岸,并将其扣留在南丫岛附近海域接近半年,可是船民对港府安排失去耐性,最后在6月尾趁恶劣天气切断锚链,结果船只撞向礁石搁浅,船民乘机登岸成功。[8]港府被迫再次寻找安置场所,其中芝麻湾监狱被选中,监狱署于是将里面的犯人迁出,腾出空间改建成芝麻湾羁留中心(当时通称上营)。[2]之后因应船民日渐增多,署方在芝麻湾监狱西北面的足球场,即现时的芝新惩教所所在地,再加建一些临时营舍(当时通称下营)预留予船民,并于1982年刊宪正式运作。[2]同年,港府收紧难民政策,芝麻湾的船民营舍变更为禁闭营,不许难民出营,并于7月1日正式生效。[9]1989年8月,港府计划强制遣返在芝麻湾的船民,引起船民抗议。[10]同年11月,该营发生骚乱,惩教署在派员作例行巡查时,船民误以为是来挑选当然遣返船民,于是群起袭击,警方接报到场后曾使用151枚催泪弹及12枚木弹平息,结果造成33名警员和9名惩教署职员受伤,另有10名船民受伤,27名船民被捕。[11]

随着港府继续对船民有秩序遣返,芝麻湾两座船民营的人数减少,惩教署在1992年计划将船民营改回作惩教用途。[12]改建工程在1994年完成,难民营上营改回芝麻湾惩教所,而下营成为芝麻湾戒毒所。[2]前者收容成年女犯[13],后者收容14岁以上被判需参与“强迫戒毒计划”的女犯人。[14]自2002年起,所有被判接受戒毒所治疗的犯人都集中送往喜灵洲,同年署方亦成立芝兰更生中心,设于芝麻湾戒毒所内。[15]到2005年,惩教署重组女性惩教院所,将芝麻湾戒毒所内的犯人调往喜灵洲戒毒所附属中心,并将戒毒所改为普通惩教所,易名为芝新惩教所,同时将芝兰更生中心迁到大潭峡惩教所内。[16]

由于女性犯人不断上升,造成女性惩教院所收容量不足。其中芝新惩教所在超收问题下空间严重不足,高峰期时床位曾一度排至囚仓仓门,增加犯人之间摩擦。[4]而时任惩教署长郭亮明也表示,芝麻湾两间院所因为原本非设计为监狱,加上设施老化及不能扩展,亦难以另觅新址,所以计划在罗湖惩教所2010年扩充工程完成,及将两间惩教所的女性犯人调迁那里后拆卸重建。[17]惩教署在2009年向离岛区议会提交重建计划书,文件显示署方会改建一间中度设防和一间低度设防院所,各提供400个收容额,亦增设多媒体教育中心、工场、辅导室等设施,涉资达25.8亿港元,预计在2014年落成。[18]此外,古物古迹办事处亦在该处进行考古相关田野调查,指出在芝新惩教所内发现有唐代文化遗存,建议在重建前让考古人员进行考古抢救发掘。[2]2010年,罗湖惩教所如期落成,署方先后于5月及7月,将芝新惩教所和芝麻湾惩教所的犯人迁到罗湖惩教所,两间院所因而关闭。[3]不过,重建工程未有开展,至今仍暂时作职员实景训练场。[19]

2023年8月15日,两名YouTuber涉擅自闯入已停止运作的芝麻湾及芝新惩教所“探废”及拍摄,被控一项“侵入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罪。[20]

邻近

注释

  1. ^ 1.0 1.1 懲教署歷史: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 惩教署历史. 香港惩教署.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 Archae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 for Redevelopment of Chi Ma Wan Prison Area, Lantau Island (PDF). Hong Kong: 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 2009-05: 2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24). 
  3. ^ 3.0 3.1 羅湖懲教所開始收納在囚人士. 香港惩教署. 2010-07-02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4. ^ 4.0 4.1 4.2 女囚增8成大欖監獄逼爆. 文汇报. 2007-01-12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5. ^ 第244D章 《戒毒所(芝麻灣戒毒所)令》. 电子版香港法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 [2020-02-23]. 
  6. ^ 陈芷慧. 如果曾蔭權在挪威坐監……可錄唱片曬太陽?. 香港01. 2017-02-28 [2020-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2). 
  7. ^ 袁康翘. 擱淺的天運號:越南難民潮帶給香港的道德兩難. 故事 StoryStudio. 2016-01-13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8. ^ 黄隽慧. 不漏洞拉——越南船民的故事. 新北市: 卫城出版. 2017-06-28: 第三章 [2020-02-23]. ISBN 978986948023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0). 
  9. ^ 王惠玲; 高君慧. 香港人的大食堂:再創嚐樂新世紀. 香港: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8-12-21: 100–101. ISBN 9789620443947. 
  10. ^ 芝麻灣營全體船民拒受甄別抗議強遣. 明报. 1989-08-03. 
  11. ^ 彭恺欣; 郑秋玲. 【警方記者會】木彈六七暴動曾用可射斷腳 警澄清:無計劃再使用. 香港01. 2019-11-29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12. ^ 懲教署改囚犯等級舒緩擠迫芝麻灣及喜靈洲建為監獄. 信报财经新闻. 1992-12-05. 
  13. ^ 香港警方嚴厲掃黃,女子監獄「爆棚」. 大纪元时报. 2001-02-17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14. ^ 香港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第三個三年計劃(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五年) (PDF). 保安局禁毒处. : 18–20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2-23). 
  15. ^ 何仲诗. 風雲背後──香港監獄私人檔案. 香港: 红出版(蓝天图书). 2008-03-13: 26. ISBN 9789628980505. 
  16. ^ 重組懲教院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 2005-01-20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17. ^ 監倉逼爆 懲署擬改建芝麻灣. 文汇报. 2008-01-18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18. ^ 惩教署. 文件IDC 112/2009 號:芝麻灣監獄範圍重建計劃 (PDF). 离岛区议会.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1-05). 
  19. ^ 樂優悠:「綠」遊芝麻灣. 新语世说. 新创建集团.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3). 
  20. ^ 兩YouTuber涉闖芝麻灣懲教所拍攝 准保釋候審. 明报. 2023-08-15 [2023-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6).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