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谟(1624年—1676年10月22日),字觐公,一字螺山奉天人,隶汉军镶黄旗清朝开国重臣范文程之子。进士出身,曾任浙江巡抚福建总督三藩之乱期间,被耿精忠囚禁两年之久,最终被其绞杀。朝廷追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忠贞

范承谟
大清福建总督
籍贯奉天府
族裔汉军
旗籍汉军镶黄旗
字号觐公
谥号忠贞
出生天启四年(1624年)
奉天
逝世康熙十五年(1676年)
福建省福州
亲属(父)范文程
(弟)范承勋
(子)范时崇
(侄)范时绎
(孙)范宜中
出身
  • 顺治九年壬辰科进士出身
著作
  • 《范忠贞公文集》

生平

早年

范承谟为大学士范文程次子,虽年仅十七即选充侍卫,仍赴科考,并于顺治九年(1652年)考中壬辰科二甲二十三名进士,选庶吉士,授内弘文院编修。累迁秘书院学士,且为康熙帝少时帝师

浙江巡抚

康熙七年(1668年),授浙江巡抚。当时清兵入关内未久,民众流亡,生产尚未完全恢复,浙东宁波金华等六府一带荒地尤多。总督赵廷臣请求免除赋额,圣祖命承谟实地勘察。承谟经过遍行各府,请求免除荒田及水冲田地的赋税共计三十一万五千五百多亩。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府因水灾导致饥荒,承谟拿出布政使库银八万,购买湖广米粮赈济灾民,最贫困者按老弱例供给,救民甚多。他还上疏请求“漕米改折,石银一两。明年麦熟,补征白粮,以三年带征。灾重者如例蠲免”并得到朝廷许可。康熙十年(1671年),因疾请求解职,被召还。总督刘兆麒、提督塞白理上疏提到,浙江民众请留承谟一百五十余牒,给事中姜希辙柯耸,御史何元英等上奏对其褒扬有嘉[1]。结果圣祖命承谟继续留任。康熙十一年(1672年),承谟又奏称湖州、嘉兴两府白粮加耗,多寡不一,请求每石以加四斗五升为限,又奏免除温州台州二卫康熙九年以前的逋赋以及石门平阳未交足之轻继月粮,皆交户部讨论施行。

福建总督

康熙十一年十月,承谟被提拔为福建总督,请辞未获许可,请求上京入觐。次年七月,至京师,面见圣祖。承谟病体尚未痊愈,圣祖命御医为其诊治,并赐药物。待病情稍有好转,即赴福建就任。圣祖赐其冠服、鞍马。福建总督驻所原在漳州,此时由于即将撤籓,故移驻福州吴三桂起兵反清后,承谟察觉耿精忠也有异志。当时朝廷正讨论裁兵,承谟上疏请求缓行,又准备征调防御。其事未行,耿精忠也已叛变,声称有海盗出现,约请承谟商议。巡抚刘秉政依附耿精忠,催促同行。承谟知道事情有变,侍从建议带兵跟随护卫,承谟说:“众寡不敌,备无益也。”,就此前往会见。精忠露刃相胁,承谟挺身前,骂不绝口。承谟被耿精忠囚禁,八日不得饭食而未死[2]精忠派遣刘秉政前来说降,承谟奋足将其踢倒,贼人死期不远,我先夺其魂魄![3]承谟被关押两年,每日头戴圣祖所赐冠帽,身着辞别其母时所穿衣物,每遇望日,即悬挂《时宪书》一帙,向北而拜。其居室狭窄,号曰“蒙谷”。期间他还写作诗文,用木炭书于墙壁之上。

死难

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兵攻克仙霞关,耿精忠准备投降,找寻托词以求免死,怕承谟暴露其反叛内情,九月十六日(1676年10月22日)午夜,精忠派人逼承谟就缢。承谟之幕客嵇永仁、王龙光、沈天成,从弟范承谱,以及下属官隶、兵卒,同死者共五十三人。叛军焚烧承谟尸身,弃于荒野。有泰宁骑兵许鼎深夜将遗骸隐藏。康熙十六年(1677年),丧还京师,圣祖至感悲恸,派遣内大臣侍卫出迎,并追赠其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忠贞,赐其家眷御书碑文。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耿精忠被处决,承谟子范时崇分割其肉祭墓。福建民众请求建祠祭祀,以御书“忠贞炳日”扁悬挂门楣之上。其墓至今尚存,在北京市怀柔区城东北11公里,怀北镇怀北庄村北。[4]

著作

承谟工书法、诗文。所作画壁集,圣祖亲自作序。有《范忠贞公文集》行世。

家庭

  • 范文程
  • 范时崇(字自牧,号苍岩),闽浙总督、兵部尚书,《清史稿》卷252有传。
  • 孙范宜中。

注释

  1. ^ 《清史稿·卷252》:“承谟受事三载,爱民如子,不通请谒馈遗。劾罢贪墨,廉治巨猾,剔除加耗、陋规、私派诸弊。浙民爱戴,深于饥渴。”
  2. ^ 戴震修《汾州府志》有《范忠贞传》载范承谟被耿精忠所俘,范“仰天大骂”,绝食八天。
  3. ^ 《清史稿·卷252》:“贼就僇当不远,我先褫其魄!”
  4. ^ 《北京市怀柔县地名志》六、历史地名篇·古墓名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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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5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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