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木

台灣政治人物、二二八事件受難者

叶秋木(1908年9月12日—1947年3月12日),台湾的政治人物,于二二八事件中遇难。屏东市人。

闽南语名称?
全汉 葉秋木
全罗 Ia̍p Chhiu-bo̍k

生平

日治时期

叶秋木于日本中央大学就学期间,是台湾旅居东京的留学生左翼运动的健将之一,并且成立“台湾文化同好会”;肄业之后,曾经营水泥瓦、原木等进口生意。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盟军授权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占领台湾澎湖处理日军投降等事宜,并代表盟军暂时管理台湾澎湖,叶秋木被派任三民主义青年团屏东分团组织员,1946年3月当选屏东市参议会参议员,并被推为副议长。

战后时期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屏东市也发生了民众的起事,市长龚履端逃亡。3月初,屏东市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屏东分会,任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屏东分会副主任委员。议长张吉甫藉病不出乃代理主持会议,叶秋木被推为临时市长。

3月8日,国军攻入屏东市并进行捕杀活动,叶秋木遭国府军拘捕。之后,以“暴乱首谋”名义游街示众,于屏东市台湾银行前三角公园遭枪决。被控行为不端,遭到枪决。[1]口述历史,被逮捕的叶秋木下场十分悲惨,国军以“暴乱首谋”的罪名,割掉生殖器,将叶秋木拖出去游街示众,最后再予以枪杀[2]

参见

参考资料

  1. ^ 二二八事件台湾本地新闻史料汇编(第三册)(《中华日报》1947.4.19:3,二栏题) p 1569
  2. ^ 蓝博洲. 幌馬車之歌─李清增的證言. 时报出版. 199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