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峰庙
莲峰庙,又称莲峰寺、天后宫、慈护宫,是位于澳门提督马路的道观,为澳门三大古庙之一。在庙前空地则建有林则徐全身石像和澳门林则徐纪念馆。庙内亦设有澳门目前唯一的庙学—莲峰普济学校。
莲峰庙初建于明朝,古名为天后宫或天妃庙,主要供奉天后娘娘。整座建筑物属典型庙宇建筑,横连三间,前后两进。首进的中殿供奉天后娘娘,殿前有方亭一座,曾为清朝官吏办案的驻节处之用;二进的中殿供奉观音。首二进之侧殿分别供奉其他神祇。清朝时曾经五次重修,方成现今之规模。
名称
庙宇初建时主要供奉天后娘娘,古名为天后宫(天妃庙)。到清雍正元年(1723年)扩建后,更名为慈护宫。由于庙内供奉了观音菩萨与关圣帝君,而匾额却只有“天后”、“天妃”字样,遂有改名之议,直到清嘉庆年间,香山县县令许乃来按西岳华山庙的先例,手书门额“莲峰庙”三字,从此天后宫改成了莲峰庙。名为“莲峰”是对其位置的描述,今望厦山原名为莲峰山,庙宇依河而立,有莲香四溢,因而得名。[1]到光绪年间庙宇大修时,才将此三字作成了匾额,高悬于庙门之上。乾隆年间又重修,名为莲峰新庙。因常为清朝官吏的临时驻节处,故又有官庙之称。
历史
莲峰庙初建于明万历廿年(1592年),有僧人在此为人消灾去疾而享誉四方。其后得信众捐赠金银布帛,建成此庙,规模细小。到清雍正元年(1723年)进行扩建,更名慈护宫;乾隆年间又重修,名为莲峰新庙;经过1876年重修后,始成今日模样。庙内供奉格局亦保持至今,成为有别于其他寺庙的一大特色。莲峰庙曾是当年官吏和华人商贾的议事厅,直至清朝嘉庆和道光年间仍为官吏临澳办案的驻节处。
为纪念民族英雄林则徐曾到访此庙[2],莲峰庙慈善值理会于1989年在庙前空地竖立林则徐雕像,1997年兴建林则徐纪念馆。
历史价值
与此庙有关的著名历史事件是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与两广总督邓廷桢到澳门巡视时,于清道光十九年七月廿六日(即1839年9月3日)在莲峰庙内的天后殿前的亭台接见澳葡理事官,申明严禁鸦片,下令驱逐鸦片贩子。[3]接见官员的亭台至今还在,庙前的林则徐像和林则徐纪念馆乃为记念。
莲峰庙旁,保存了刻有葡萄牙盾徽的石块(又称“亚婆石”),以纪念1849年8月22日澳门总督亚马留总督在此地被刺杀。[4]
庙内藏有的云水僧释童真大师的二字挂匾“妙观”和一幅展示历史和神话的立面浮雕等珍藏,都增添了莲峰庙在历史和艺术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