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复一
蔡复一(1576年12月9日—1625年11月3日),字敬夫,号元履,晚号遁菴,出生于金门县(当时为福建同安),后随父亲旅居厦门,明朝政治人物。
蔡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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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抚治郧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同安县 现金门县金沙镇 |
字号 | 字敬夫,号元履,晚号遁菴 |
出生 | 万历四年(1576年) 金门县金沙镇 |
逝世 | 天启五年(1625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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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蔡复一生于翔风里十七都蔡厝(今金门县金沙镇光前里蔡厝),幼时和父亲蔡霁移居同安(今厦门市)。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万历二十四年(1596)任郎职,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蔡复一在北京初识锺惺。万历三十九年(1611)从郎职离任,前后凡十五年。[1]出京为湖广参政。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夏天,长江决堤,蔡复一在澧州治水,秋冬间,擢升为观察使,分镇湖北,后在辰州筑边墙七十余里以防苗乱。[2]泰昌元年庚申(1620年)九月起用为山西右布政使,易州兵备道,在故里乡居四年。天启元年辛酉(1621年)春天,蔡复一从同安故里起程赴易州,同年九月,从右布政使升迁为左布政使。官至兵部左侍郎、总督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广西军务兼贵州巡抚,人称“五省经略”[3]。与蔡献臣齐名,人称“同安二蔡”[3]。天启二年十一月,由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改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4]天启五年三月,蔡复一因兵溃被解除职务。天启五年乙丑(1625年)十月,因染疟痢,病故于平越军(今贵州福泉市)。追赠兵部尚书,谥清宪。民间流传,蔡复一身体残缺,独眼、跛脚又驼背,人称“蔡目一”,他也曾自嘲为“一目观天上”[5]。
著作
蔡复一能诗能文,[6]谭元春曾说蔡复一“破书万卷而爱人一事之知,下笔千言而叹人一字之美”。著作颇丰,有《遁庵文集》18集,《诗集》10卷,《雪诗编》、《骈语》5卷,《督黔疏草》8卷,《楚愆录》10卷,《毛诗评》1卷,《续骈语》2卷等。
遗迹
蔡复一是金门县蔡厝蔡氏家族的第二十一世祖,家族典藏的画像以“蔡复一画像”的名义,列为重要古物,也是金门县第一个被公告的重要古物[7]。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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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陈庆元:〈金门蔡复一年表稿〉提到“复一居郎署十七年”,不确。
- ^ 池显方:〈蔡敬夫先生传〉,见蔡清风:《蔡复一之遗作研究》,页218
- ^ 3.0 3.1 黄振良、陈炳容. 《前人的足跡 金門的古蹟與先賢》. 金门县金城镇: 金门县文化局. 2009年11月: 97-119页. ISBN 978-986-02-1047-7.
- ^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八
- ^ 蔡复一在贵州任官时期的信牍中曾自称“天之畸人”。张岱在《琅嬛文集》卷四〈王谑菴先生传〉一文中,记:“时日落霞生,先生(谑菴)谓公曰:‘王勃滕王阁序,不意今日乃复应之。’公问故,先生笑曰:‘“落霞与孤骛齐飞。”今日正当落霞,而年兄眇一目,孤骛齐飞殆为年兄道也。’公面赭及颈,先生知其意,襥被即行。”
- ^ 何乔远《闽书》称:“复一学博才高,下笔千言,兼工四六。他诸著作,皆崇论谹议,涵古茹今。至书牍奏议之文,慷慨谈天下事,切劘豪贵,披吐肝胆。而诗则出入汉、魏、唐、宋间,居然一代名作。”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说:“《诗归》出,而一时纸贵,闽人蔡复一等,既降心以相从,吴人张泽、华淑等,复闻声而遥应。”
- ^ 吴正庭. 〈金門第一件國家重要古物!近400年「蔡復一畫像」返鄉 下月辦展〉. 《自由时报》. [2021-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