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鸿洙(?—?),字宪仲献仲),号孔澜保定府清苑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中丙辰科进士,历户部主事、郎中、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分守关内道[1][2]、河南副使分守怀庆[3]、陕西提学,崇祯初任河南右布政使,以疾卒于官。鸿洙学识渊邃,器气硕整。性孝,父殁,构思成堂于墓侧,居其中者三年。分守怀庆,以不即建魏忠贤生祠,几为所倾。提学陕西,有关西夫子之称。莅官三十年,两举卓异,召见赐宴。居家让产异母弟,人咸称之。

家族

贾钶,字太承,万历丁酉举人,知猗氏县,擢大理寺正,迁户部郎中。母赵淑人。

娶刘氏,封恭人。有三子:尔霖、尔梅、尔棨。贾尔梅字羹署,顺治丙戌举人,以事母不仕,年七十二卒,著有《若庵诗集》、《玉立山房文集》、《世纶堂杂著》共二十卷。

著作

贾鸿洙在陕西任职时,曾组织编纂明代陕西诗歌总集《周雅续》[4]。又著有《鸣鹤堂集》、《四书圣谛测》三十八卷。

参考文献

  1. ^ 《大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天启二年三月,升户部郎中贾鸿洙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分守关内道。
  2.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五》:天启五年戊辰 吏部等衙门会举卓异。四川闵梦得、江西谈自省、云南谢存仁俱左布政使;浙江刘可法、湖广杨楷、江西魏浚、四川詹尔达俱右布政使;江西苏进、湖广黄景章、山西张晓俱按察使;陕西郭之琮、山西贾克忠、山东谭昌言、山西王家祯、福建朱一冯、山东袁崇焕俱右参政;河南石维屏、福建周之训俱副使;陕西贾鸿洙、浙江洪承畴俱右参议;直隶真定府冯师孔、陕西西安府邹嘉生、山东兖州府曹文衡、湖广武昌府周颂俱知府。得旨著该衙门引奏面加奖赏仍令吏部纪录即与不次擢用见在的还赐宴礼部以示激劝。
  3. ^ 《大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启七年五月,起原任湖广副使柴寅宾为山东副使分守济南,原任河南副使贾鸿洙仍为本省副使分守怀庆。
  4. ^ 赵金丹,《明代陕西提学贾鸿洙生平著述考》,《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