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喷雾

一種利用噴罐發射刺激性物質的武器

辣椒喷雾,又称“防狼喷雾”、或“辣椒水”,和“胡椒喷雾”类似,是一种用作防暴自卫的武器。其利用喷罐向对方脸部喷射刺激性物质,使对方的脸部受到强烈化学刺激,皮肤黏膜产生强烈灼热不适感, 从而停止攻击行为。主要在骚乱警察用于近距离制服或驱散对方;登山客及户外活动者也会以辣椒喷雾制止野生动物攻击,也常被用以阻止性罪犯罪行。

辣椒喷雾
辣度极高
斯科维尔指标2,000,000–4,500,000
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正在喷射辣椒喷雾

成分

过去的辣椒喷雾由辣椒提炼的辣椒素制成,因此当被辣椒喷雾喷射后若以水清洗,因辣椒素不溶于水,只能稀释。[1]

现时的辣椒喷雾已经具备人工合成的材料,除了烈性比较低外,亦可以以水直接清洗干净,对人体 更不会造成永久性损害。

一般喷出的型态为气体,但若风向不对则会让使用者反被喷到,因此有些改为水柱、泡沫或胶状,还加入不易清洗的染色剂供事后指认之用。

相似产品

饮料瓶瓶盖上用针、钉、刀之类开个小孔,里面装入洗衣粉饱和水溶液、柑桔皮汁、葱蒜汁、姜汁、椒汁之类液体。

某些国家研发了一些与辣椒喷雾有相当效果的毒气喷射剂:

  • 俄罗斯:MPK毒气
    • 被当地平民广泛地用于个人防身
  • 英国PAVA喷射剂
    • 成分比一般辣椒喷雾更为显著
    • 被当地警察所使用
  • 巴西:PSI喷射剂
    • 成分:由从柠檬和葱等植物提取的非管制化学物质组成
    • 被当地平民用于个人防身
  • 巴西:ACDC复合泡沫喷射剂
    • 成分:由非管制化学物质组成,能挡住鼻孔,并黏住对方眼睛。
    • 被当地平民用于个人防身
  • 中国大陆:警用催泪喷射器
    • 可使用CS、CN和SN等毒气
    • 仅限于公安部使用,市民一旦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并携带、使用,会被警方以非法持有警用装备处理;然而目前法律上没有对购买和使用警械作出相应处罚规定,所以很难管理,市民能合法拥有民用喷射剂

使用情况

辣椒喷雾除了是大部分国家执法人员的标准装备外,也是某些国家或者地区的平民的个人防身物品,惟亦有国家及地区对此立法限制。[2]

拥有管制

在以下国家及地区,辣椒喷雾被列为违禁武器,只有警务人员可以携带,私人拥有属于违法:

  • 比利时孟加拉中国大陆伊朗新加坡希腊冰岛爱尔兰马耳他荷兰挪威加拿大土耳其英国澳洲(除西澳外)、巴西香港[3]澳门[4]
    • 巴西公民能合法拥有OC以外的喷射剂
    • 中国大陆允许公民购买携带合法生产的民用防狼喷雾剂
    • 入境香港、澳门的旅客,不得在其随身行李及托运行李中携带辣椒喷雾,仅在香港、澳门过境或转机者亦同
    • 在香港,即使将调味用辣椒酱、辣椒油等放进喷雾瓶中喷洒,模仿类似辣椒喷雾效果,亦会被视作藏有攻击性武器属犯法(尽管这些模仿品实际刺激性及所造成伤害远比真正辣椒喷雾低得多,另外任何未满65岁人士皆适用于此法例)。

在以下国家,公民在经过背景审查后,具有限制性的购买、随身携带以及在自卫的情况下使用辣椒喷雾的权利:

在以下国家及地区,公民具有非限制的购买、随身携带以及在自卫的情况下使用辣椒喷雾的权利:

日本,刑法虽无明文禁止公民拥有辣椒喷雾,但无故持有者或会触犯《轻犯罪法》;使用辣椒喷雾令人受伤者,则有可能触犯“暴行罪”及其他相关暴力罪行。

参考文献

  1. ^ 被辣椒水噴到怎麼辦?立刻做這5點. Hello 医师. 2019-06-27 [2022-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7) (中文(台湾)). 
  2. ^ 2.0 2.1 存档副本 (PDF). [2022-08-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8-14). 
  3. ^ 藏有辣椒喷雾者属违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04-11-26.
  4. ^ 帶防狼噴霧到港澳竟被罰 要小心這4樣東西不要帶. [2017-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31). 
  5. ^ Behöver man licens för pepparspray?. 24 April 2013 [2018-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7). 
  6. ^ Peberspray | Våben | Politi. The Danish Police. [2022-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3) (丹麦语). 
  7. ^ 德国防身武器销量狂涨. 德国之声. 2016-01-08 [2016-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08). 
  8. ^ A spicy self-defense. The Times of India. [2013-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26). 

外部链接